以西結書18

請先讀以西結書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靈修感想:

  1. 個人要為自己的罪惡負責18:1-32。
  2. 這一段可能是因為以色列人認為自己現在面臨的災禍,是因為父輩犯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已經不可能避免,也沒有悔改的必要。先知說明自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而且惡人悔改,將會觸發上帝的恩典。
  3. 就算是父子,也是自己擔當自己的罪孽18:1-20。
  4. 「酸倒了」:「弄鈍了」、「變成不鋒利了」。這個字舊約只出現四次,其中兩次在(耶31:29-30),其餘兩次在(結18:2,傳10:10)。在傳道書中使用是為了形容鈍了的鐵器(斧),這段和以西結書則使用這樣的諺語是為描繪當代的人抱怨為何要承受列祖累積的罪(哀5:7)。
  5. 要注意此時以西結的受眾是「被擄的猶大人」,所以18:2是說他們被擄以前,在以色列地就用這樣的俗語,當然他們現在也一致認為自己的被擄處境是祖先的罪惡導致。
  6. 18:4說明每個個體都是屬上帝的,都要個別對上帝負責。這個準則也呼應了(申24: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的記載。
  7. 18:5-8中間描述出聖經的「義人」觀念,與我們一般消極的「不做壞事」略有差異。除了不做壞事之外,還特別強調在經濟上,給予弱勢者積極的幫助,這一點是我們比較少強調提及的。
  8. 18:5-20的記載有如猶大王朝後期的好王希西家的後代,是罪惡的瑪拿西王,後來又是好王約西亞王。
  9. 這一段中,猶大人的善惡觀念與華人相近,好像行善可以累積善報,行惡可以累積惡報,自己用不完,還可以傳給下一代。所以18:19-20猶大人會問:上一代的惡果與善報怎麼不算了呢?下一段先知的話把猶大人導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應該的(正好及格)。所以沒有善果可以保留給後來行惡的後人。但是上帝的憐憫願意讓改過向善的人可以存活,因此惡人改過可以因上帝的憐憫,而不被上帝計算之前的惡。
  10. 先惡後善必存活,先善後惡必死亡18:21-32。
  11. 18:24-26很清楚,因為做善事不能收買上帝,只是應做的。所以義人做了惡事,就因為那些惡事死亡,這是公平合理的。
  12. 18:27-32先知說明上帝不希望惡人死亡,所以惡人要悔改,祂就留他的性命。如果知道人的希望在於上帝的憐憫與意願,而非自己的行善力量,那犯過罪的人當然要立即悔改,擁抱上帝的恩典,而非依賴不存在的「善報」。這是被擄的以色列人唯一的出路,當然也是犯過罪的人唯一的出路。

默想:

  1.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第一,罪是人自己選擇的。神指出,儘管父親是公義的,兒子也會選擇作強盜和流人血的。反之,父親是行惡的,但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可以選擇不照樣去做。所以,自己做錯和行惡,要認識是自己的選擇。第二,個人要承擔自己的罪責。神說,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第三,個人不承擔別人的罪責。儘管父親行惡,但神的回話中,不管兒子是好是壞,沒有要兒子擔當父親的罪責。
  2. 在基督裡,救恩大過律法道德。主耶穌祂自己沒有罪,卻來承擔了我們的罪責,祂用祂的救贖為我們開了一條拯救的道路。使我們靠著祂可以有赦罪,脫離罪,勝過罪的經歷。使我們更有信心,不再為自己的罪推卸責任,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和罪,靠耶穌基督赦罪的恩典,相信在基督裡有生命改變。

禱告:

親愛的主!幫助我不再為自己的錯誤和罪找理由辯解,推卸責任。讓我依靠基督,勇於認自己的罪,相信祢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在基督裡赦免我的罪,除去一切的不義,使我成為祢所喜悅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