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04

請先讀以賽亞書第四章

第四章靈修感想:

  1. 到了應許之日,上帝要洗去耶路撒冷的敗壞與污穢4:2-6。
  2. 「耶和華發生的苗」:指「彌賽亞」(耶23:5,33:15,亞3:8,6:12)。
  3. 「尊榮」的原文也可以指「富足」、「榮譽」和「尊重」,被擄到巴比倫後的以色列人,根本不用奢望富裕和受到尊重的生活。
  4. 地能五穀豐收,也是彌賽亞掌權的特徵之一,參(詩72:16)。
  5. 「焚燒的靈」:也可以解釋成「焚燒的風」。「靈」和「風」希伯來文是同一個字。當地夏季常常有沙漠吹來的熱風。
  6. 「在生命冊上記名的」;直譯是「被寫入生命」。「生命冊」原文是「生命」,陽性複數名詞,無「冊」一字。
  7. 舊約聖經當中,生命冊關乎死活。被登記在冊上的人得以存活,要是名字被塗抹掉就得死;另外,被記在冊上代表受到神的賜福與保護。參(出32:32,33,詩69:28,但12:1)。
  8. 「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暗指出埃及時的「火炷、雲柱」,此處有「重新出埃及」的涵意。(出13:21-22)。
  9. 「雲」、「火」同時出現,不得不讓人想到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白天以雲柱領路,夜晚以火柱照耀(出13:21-22)。雲彩表示神本體的顯現,和祂的保護與引領(出33:9,詩105:39);火也可以代表神榮耀的顯現(出24:17, 亞2:5)、祂的審判與憤怒(民11:1,結39:6),和潔淨的功能(民31:23,代上14:12)。
  10. 以賽亞委婉的說明末日的錫安,必然回到出埃及時,以色列人與上帝的美好關係,這也是我們夢寐以求的景況。
  11. 這一段帶來了豐富的應許。儘管前面的毀滅在人看來是極度悲慘,但更令人歡欣的是復興的盼望。
  12. 早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上帝就呼召以色列人成為神「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6)但無奈以色列總是無法達成。到最後還是上帝親自出場,洗盡人們的罪,使我們得勝稱義。
  13. 在這裡的雲柱和火柱其實早在(出13:21)與(王上8:10)就有記載,其實上帝總是用他全能地膀臂托住萬有,也用他的大能保守看顧我們(詩105:39)也有同樣的記載。

默想:

  1. 在審判當中,神必有恩典;在國家傾倒敗亡時,先知這時宣告盼望。耶和華發生的苗就是代表有一個新的盼望,是與錫安的女子剛好相對的,是指新的以色列,也可指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裔,也可指一切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因這些都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也是神的拯救,預言以色列復國。
  2. 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山,在整個耶路撒冷的山頭和全以色列會眾以上。這是當時的以色列人的盼望。神要創造白日的煙雲和火焰,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即在神榮耀的同在中,神要保護他們。舊約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煙雲和榮耀,在新以色列裡神要繼讓煙雲、榮耀遮蔽我們,為我們遮風擋雨。

禱告:

親愛的天父,謝謝祢對我們的愛,在祢的管教背後總會為我們存留祝福,求主幫助我們更看重祢的同在,讓我們時刻都在祢的保護裡。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