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24

請先讀使徒行傳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靈修感想:

  1. 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的自我辯解24:1-27。
  2. 大祭司亞拿尼亞率同幾個長老與一個辯士帖土羅來向巡撫控告保羅,說保羅鼓動叛亂、污穢聖殿24:1-9。
  3. 「辯士」:「發言人」、「演說家」或「律師」的意思。猶太人不熟悉羅馬法律,而且依照當時的習慣,請羅馬律師來協助控訴是很正常的舉動。
  4. 猶太人控告保羅煽動暴亂與污穢聖殿。前者將會使保羅被處以死刑,後者則可將保羅的管轄權交還給公會(結果也會是死刑)。
  5. 保羅陳明自己才到耶路撒冷十二天,並且沒有公開講論,所以猶太人控告的事情都沒有實據24:10-13。
  6. 當時討好審判官好像是一個慣例,帖土羅花了一半的時間討好審判官,保羅也稱讚巡撫的經驗老到(這種稱讚還不算扭曲事實)。帖土羅說的那些討好的話,對照之後史學家的記載,就真的大部分是言過其實的奉承話了。
  7. 保羅承認自己的信仰是死人復活的道,他因此自己要求自己要有無可責備的良心24:14-16。
  8. 保羅反駁對自己污穢聖殿的指控,說明自己乃是帶賙濟與供獻的物到耶路撒冷,獻祭敬拜。這樣的舉動怎算是污穢聖殿24:17-21。
  9. 「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按照羅馬的法律,原告如果在開審時沒有出庭,控告就自動撤銷。所以這件事情的原告應該是「亞西亞來的猶太人」,而不是猶太公會,因此巡撫應該撤銷對保羅的控告。
  10. 腓力斯拖延審判的時間,並且寬待保羅,且和他的妻子來聽保羅講道。但腓力斯期待保羅送錢,後來巡撫更換,保羅還是被留在監獄中24:22-27。
  11. 「土西拉」:字義是「露水濕潤」,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女兒,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姊妹,生於西元37年左右,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她是敬虔的猶太教徒,但是腓力斯是個未受割禮的羅馬人,所以這個婚姻讓猶太人覺得被冒犯。
  12. 「送他銀錢」:依據羅馬法律,官員收賄,除了財產充公外,還要放逐邊疆。不過這種法律對外地的官員約束力有限,腓力斯在史家的筆下的確是貪婪的官員。腓力斯可能聽見保羅送捐款到耶路撒冷,而且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家境不差,所以腓力斯希望能夠收到賄款。

默想:

  1. 腓力斯的出身可從古代碑文顯示以及其殘酷和貪婪的施政:由於其兄弟釋奴巴拉(Pallas)成為該撒書記的影響,他獲委任作猶太的巡撫。腓力斯希臘文原意是「快樂」,但他卻名不符實。他從奴隸到自由人,使手段誘拐土西拉成為他的妻子,不斷搜刮財富,仍然不能得到快樂。羅馬史家德土特說,縱使腓力斯作了王,王袍底下仍隱藏著一顆奴隸的心。
  2. 羅馬史家塔西圖(Tacitus)對腓力斯的評價極低,形容他是一位喜歡攬權、姑息養奸、殘暴又貪財的巡撫。他的惡行暴政成為猶太人叛亂的原因之一。保羅被他關在獄中有兩年之久。後來腓力斯多次做事越份,引起該撒的不滿,後更該撒利亞誰屬事件,鎮壓並殺害了上千的猶太人,因而被撤職。
  3. 他本身明顯是一個貪官,他「指望保羅送他銀錢」,在私德方面,更是一個奸猾小人,在保羅被拘留期間,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當時,腓力斯感受到內心的責備,他「甚覺恐懼」,但腓力斯的內心剛硬,只停留在恐懼的階段,而未有進一步悔改。

禱告:

親愛的主!祢的福音是給所有人。有地位財富的,也一樣需要悔改,有法利賽人,百夫長,甚至有祭司悔改相信耶穌,相信腓力斯也是祢拯救的對象,因為祢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