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上21

請先讀列王記上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靈修感想:

  1. 亞哈奪取拿伯的葡萄園21:1-29。
  2. 耶斯列人拿伯有個葡萄園靠近亞哈王在耶斯列的宮殿,亞哈想要購買或交換這個葡萄園,但拿伯不願意21:1-4。
  3. 「拿伯」:字義是「結實累累」。應該是一個以薩迦支派的人(祖業在耶斯列)。拿伯的葡萄園位於耶斯列,而非撒馬利亞,而亞哈有個行宮在耶斯列。
  4. 「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亞哈在耶斯列的王宮於1990年初被挖掘出來。「撒馬利亞王」等同於是「以色列王」的意思。
  5. 「菜園」:原文是指「植物, 水果, 香料的花園」。不一定是種菜的園子。
  6. 12:2顯示由於律法的影響(申17:14-20,撒上10:25),以色列王的王權受限制,不像迦南諸王對私人土地擁有絕對的權力,需要用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此處顯示符合聖經的制度,到了沒有信仰的年代,還是能發揮其正面影響力。而亞哈其實一開始不是要強佔葡萄園,他要用換的或市價購買,而且應該是給一個優惠或至少合理的價格。而他買葡萄園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近」。
  7. 「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原文只有一個感嘆詞,意思是「絕不是那樣」、「但願上帝不容此發生」、「上帝不允許」。
  8. 21:3拿伯根據(利25:23-38,民36:7-8),拒絕出賣祖產。
  9. 12:4亞哈對於拿不到一個離自己行宮比較近的葡萄園就鬱悶到躺在床上賭氣不吃飯。一個大人表現得跟小孩一樣真是幼稚得讓人覺得可笑。
  10. 王后耶洗別設定計謀,用亞哈的名義寫信要拿伯同城的長老和貴族陷害拿伯,並且順利執行21:5-14。
  11. 12:7「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個諷刺的話顯出耶洗別所熟悉的迦南王朝跟以色列王朝的差距。迦南君王說要就要,絕對不可能手軟。耶洗別認王應運用絕對的權力達到目的,只是她的觀念與手段正好把亞哈王朝推入深淵。
  12. 「兩個」:律法規定死刑的判決必須有兩位以上的見證人(民35:30,申17:5-7, 19:15)。
  13. 「謗瀆神和王」:利24:15-16記載「褻瀆耶和華名」是死罪,至於褻瀆王的,在當時被判死罪應該不令人意外。
  14. 比較(王下9:25-26),耶洗別其實是設計害死拿伯和拿伯的眾子,引用亞干的判例(書7:24-25)直接把葡萄園的主人和繼承人全部剷除。並且拿伯是在自己的葡萄園中被石頭打死。
  15. 雖然命令是用亞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21:14顯示長老與貴族知道命令是來自耶洗別。由此我們也大略可以看到這對夫妻的關係。君王幼稚沒有太多主見,而君王任憑王后專權。百姓是很清楚邪惡的計謀是來自王后。
  16. 王后耶洗別回報亞哈,亞哈要去得拿伯的葡萄園,上帝命令以利亞宣告亞哈家的滅亡21:15-26。
  17. 敘利亞的古碑文證實因叛逆罪被處死之人,其財產將被充公歸王宮所有。而拿伯的田地根本沒有繼承人,因此不管如何,亞哈是可以取得無主的田地。
  18. 「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兒子約蘭被拋在約拿的田間(王下9:25-26),亞哈則死於基列的拉末,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後有狗來舔血22:29-38。
  19. 此處對亞哈的責備是超越過去以色列君王,用「出賣自己」來形容亞哈的罪惡。
  20. 亞哈悔改,上帝因為亞哈的謙卑悔改,決定不在他生前降禍21:27-29。

感想:

  1. 亞哈昧著良心,放縱妻子做這惡事,罪當然算在他身上。因著一人的貪念,整城的長老貴冑都成了幫凶,成了做假見證的人。沒有人敢出來替拿伯講公道話,可見這個國家的道德淪喪道怎樣的程度。
  2. 亞哈算是一個意志不堅定的君王,耶洗別講一講,他也受影響,以利亞責備他,他也願意悔改,可惜悔改不久,立刻又回復原狀。或者就是他的意志不堅,加上在他身旁的又是深受邪惡巴力文化影響的耶洗別,才導致這些悲劇。

禱告:

親愛的主!當人不看自己所有的,只看自己所無的,這種貪婪的心態不但讓自己痛苦,也是罪惡產生的根源。主啊!教導我們「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