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做靈修已經完成了哥林多後書,之後便是加拉太書。
加拉太書簡介
寫作日期與收信人:
加拉太位於小亞細亞的中北部,主前第三世紀為高盧人所佔領,主前廿五年被併入羅馬的版圖,羅馬政府把它與南部地區合併成為加拉太省。所以加拉太地區可以指高盧人所建立之加拉太民族地區。也可以指整個羅馬加拉太省份,包括了南部的城市:安提阿、以哥念、特庇及路司德。因此加拉太書受信的教會可以指在北部的地區,也可以指南部的地區。
保羅於第一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各教會,相信此書是保羅於主後48-49年(耶
路撒冷大會前),在安提阿寫成的,或51-53年,在安提阿或哥林多寫成的。
寫作目的:
有些猶太人奉行律法主義的基督徒,雖然接受了基督教,他們仍然相信要遵守一些舊約的禮儀,一般稱為「猶太主義者」。他們認為因信稱義還不夠,還須遵守律法上的要求,受割禮、守節期等才可稱義。他們主張外邦人歸信基督教也必須遵守舊約的一些禮儀,特別是行割禮。外邦人要成為基督徒,必須先受割禮,擔負一切律法的重擔。保羅稱這些人為「攪擾你們的」的人。對保羅來說,這正是違反基督教的道理,事態嚴重,必須加以辯護。
猶太主義者認為人的得救依賴遵守律法的能力,憑藉他自己的力量。保羅恰巧相反,救恩完全出於恩典。他相信沒有人能憑藉善工,討主喜悅。人只能藉著信心接受神的愛,靠著神的憐憫。對保羅來說,主要的並不是人能為救恩做甚麼,而是神單獨為人成就了救恩。
「猶太主義者」除了攻擊福音的基本信仰之外,他們也攻擊保羅使徒的身份。要攻擊一種學說最有效的方法是攻擊主張此學說的人,假如他們攻擊保羅沒有使徒的身份,沒有使徒的權威,對保羅所宣稱的福音真理的立場,在辯論的效果上比較容易被削弱。他們的理由是根據使徒行傳一章廿一至廿二節。作使徒的基本條件是:「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成為一個使徒,他必須當耶穌在世的時候,到處跟隨耶穌,並且見到祂的復活。保羅很明顯的,沒有這些條件。況且,在不久以前他強烈的逼迫教會。因此保羅在這封書信的第一節,就回答了這一個挑戰。
保羅誇耀他使徒的職份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直接受神指派的。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面對面的遇見了基督,這是他獨特的資格。他傳的訊息,並不依賴任何人。他所傳的是直接從基督而來。雖然他獨立承受所傳的訊息,但是他必須獲得教會所公認的領袖們的完全認可。
禱告:
親愛的主!在不同時代中,祢會興起一些祢特別使用的人,舊約中祢揀選不同的先知,新約中祢揀選眾使徒和保羅,今天求主也揀選我們,為祢傳福音作見證。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