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05

請先讀加拉太書第五章

第五章靈修感想:

  1. 基督徒自由的生活5:1-12。
  2.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要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不要被奴僕的軛挾制住了。「奴僕的軛」:猶太拉比常常用「妥拉(律法)的軛」來描述「遵守律法的責任」,保羅可能借用這個詞來說明那實際上是一種「奴役」。
  3. 信心與行為的對比5:2-6。
  4. 此處保羅甚至說「不受割禮」也沒有功效,亦即割禮的有無根本不是重點,保羅也沒有要求猶太基督徒要停止遵守律法(只要他們不強迫別人守律法就好)。
  5. 此處提及基督信仰中,信徒的核心行動是「信心」,透過信心接受上帝的禮物,而非任何將上帝因素排除的其他行動(如:守律法、作善事、禱告、奉獻等等)。
  6. 十字架與割禮之對比5:7-12。
  7. 基督徒依靠聖靈的生活5:13-26。
  8. 聖靈是得勝者5:16-18。
  9. 肉體所行的與聖靈的果子5:19-23。
  10. 保羅多次以性關係的敗壞開始其「罪惡目錄」,這大概是因為保羅所處的希臘羅馬時代性關係極為混亂,而提到這種混亂現象的著作並非全是基督徒的著作,有不少是對這種狀況感到厭煩的異教學者。
  11. 應用及呼籲5:24-26。
  12. 這一段又提及基督徒相處不要自高自大,互相挑釁、嫉妒,顯示這是基督徒間容易犯的錯誤。其實人在群體中,難免希望自己多被尊重、注意,所以會用競爭性的方式來與人相處。但基督徒之間其實是一家人,不必爭強鬥勝。

默想:

  1. 保羅把割禮和基督當成兩種得益處的方法,卻是完全無法協調,互相排斥的。割禮是律法的「印記」,凡自願及定意受割禮的人,就是簽了合約要遵行律法。因此這人就有責任履行合約,完全遵行律法。舊約、猶太教當然也認為人不可能完全守好律法,他們認為透過獻祭可以補贖他們的過犯。問題是他們沒想到獻祭能夠補贖的這件事(來10:1-4),其實也是仰賴彌賽亞的替死(林前5:7,羅3:25),導致人否認耶穌的替死時,獻祭也同時失去意義與效用,以致真的只能靠自己「行全律法」了。
  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我注意到,不是我能去結出這些果子,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也就是說,當我順從聖靈,當我被聖靈引導,聖靈就會在我身上結出這些果子來。

禱告:

親愛的主!祢教導我們學習順服是何等重要的功課。求主幫助我,學習順服聖靈,以致被聖靈引導,真正靠聖靈行事,讓聖靈在我們身上結出果子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