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一)
第六章靈修感想:
- 訴訟之事6:1-11。
- 關於基督徒間的爭端6:1-5。
- 這裡應該是指基督徒間關於財物的爭端,而非刑事案件。在保羅時代政府允許猶太人在處理財物紛爭時使用猶太律法,而當時的羅馬政府尚未把基督徒由猶太教中分別出來,所以基督徒也可以享有自己處理財務紛爭的權利。
- 基督徒要審判世界和天使,怎麼會需要把今生的爭論放在非基督徒的面前求審判呢?6:2-5
- 「派教會所輕看的人」:是指「非基督徒的法官」或是用諷刺的語氣指「教會中最微小的人」。
-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6:6-11。
-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居然是弟兄和弟兄互相訴訟,而且是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訴訟,這本質上就是完全的失敗了,為什麼不願意受欺壓和受虧負呢?6:6-8
- 這一段的目的應該不是要討論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接受政府司法管轄,而是要基督徒願意吃虧忍耐,而不要彼此欺壓對方。至於政府要不要行使司法權,就不在討論的範圍。不管政府要不要審判,教會應該先有所判斷才對。
- 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保羅甚至決定要上訴到羅馬皇帝面前(徒25:10),因此此處一定不是禁止信徒追求司法公正,而是要避免造成基督徒反面見證的訴訟,因此要求教會內自行調解。
-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在這件事情上不要被誤導6:9-10。
- 在此以「罪行」為一類人的形容詞,表示這類人應該是習慣性的犯這樣的罪,而不是偶爾失足誤犯的。
- 一個得救的人應該是認定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不好,而無力自救,因而可以透過接受基督的替死稱義。所以如果這樣的人還習慣性的犯某些罪,顯然原來的悔改應該是有問題的,其把上帝當上帝的信心恐怕也是虛假,所以其得救也值得懷疑。
默想:
- 許多人怕警察,卻不怕神,他們不敢隨地吐痰,卻在生命中沾染汙穢,他們不敢隨便辱罵陌生人,卻用各樣苛刻的言詞來毀謗自己的弟兄,他們遵守世界上的法律,但是對教會的次序與紀律視若無睹。保羅正看見教會中這可笑的光景,他看見神國度的黃金時代即將來臨,彌賽亞要來審判列國,聖徒要同祂一同施行審判。但是這群審判官卻連自己的問題都無法解決,要找將被自己審判的人來審判自己,簡直是愚不可及。
- 保羅的指責是正確的,因為基督徒在一群邪惡的人面前尋求公平就更加顯明其無知與愚蠢。其次,世界上一個團體裡面爭吵多,就表示那個團體裡面必有許多罪惡。同樣,一個教會裡面若是相爭多,必是因為他們不義多。爭吵與不義,永遠互為因果。而要解決這些不義的爭吵,反倒去述諸於不義的人身上,這是本末倒置,最為羞辱主名的作法。
- 聖經一再教導基督徒必須能忍受虧損,並且著眼於那真實的、屬靈的和永遠的好處。基督徒不要去計較那虛空的、物質的和暫時的損失。而且我們要明白,跟弟兄和睦相處必須付上代價,這代價就是肯受欺,肯吃虧。但基督徒之所以情願受欺,情願吃虧,乃是因為他們有基督的愛。如果基督徒在他心中有基督的愛,他會寧願自己承受侮辱,損失,傷害,而不願加在別人身上,尤其對自己弟兄姊妹,更是如此。
禱告:
親愛的主!求祢幫助我有寬闊的心胸,能用愛去包容接納弟兄姊妹,為了對方屬靈的好處,幫助我忍耐一切吃虧的環境,為了讓他們更認識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