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哥林多前書第九章(一)
第九章靈修感想:
- 這一段保羅以自己放棄自己被供應的權利為榜樣,希望哥林多教會信徒放棄自己的某些權利,作為前一段保羅要哥林多信徒放棄去吃廟會的權利的理由。此處的說明,也可能用以回答哥林多教會對保羅的某些質疑。
- 保羅是自由的基督徒,也是使徒,並且見過主耶穌,哥林多信徒是他的工作9:1。
- 此處連續幾個修辭疑問句,都期待「是」的答案。保羅用強烈的語氣來捍衛、澄清自己的權利與權柄。
- 保羅使徒的身份有哥林多信徒來當證明9:2-3。
- 顯然有人在哥林多教會質疑其使徒的身分,保羅在這一段中說明因為哥林多教會的存在,就驗證保羅是使徒的事實,至少對哥林多教會來說,保羅就是帶福音給他們的使徒。當然,保羅使徒的身分可能因為他不接受教會餽贈、與其他使徒不同而受質疑。
- 保羅理應擁有的自由與權柄9:4-15。
- 事實上當時的巡迴佈道者大多是已婚,然後帶著妻子一起巡迴佈道,當然一般基督徒會一併資助整個家庭的生活。
- 此處是用一般的常識與通則,來說明保羅有權可以靠傳福音養生。我們也該想一下,自己有沒有虧負那些為我們付出勞力的人。
- 此時保羅已經與巴拿巴分道揚鑣,但9:6還提到巴拿巴,可能是因為巴拿巴也是有名的宣教士,甚至哥林多教會也認識他(或者他也來過哥林多教會),且工作模式與保羅類似,都是「自食其力」,因此保羅特別提及巴拿巴。
- 律法上也證明靠福音養生是理所當然的,保羅不用權柄的理由是「為免得基督的福音被攔阻」9:12。舊約規定在聖殿中服事的人可以靠聖殿維生,耶穌也命定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但保羅卻沒有用過這權柄9:13-15。
- 此處說明舊約中聖殿的習俗與新約中耶穌基督的命令,都說明傳道人可以靠福音生活,耶穌說的話出現於(太10:10,路10:7)。
- 保羅傳福音的心態9:16-18。
- 保羅認為因為耶穌已經呼召了自己,所以保羅別無選擇,因此他傳福音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功勞。如果不傳福音,他自己就會有壞處(背棄上帝的呼召,顯然會有損失)。
- 9:16-17這一段可能可以翻譯為「不管我甘不甘心,反正責任都託付我了,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另一種是「我如果甘心就有賞賜,如果我不甘心,怎麼會有賞賜呢」?
- 保羅為福音放棄他應有的自由9:19-23。
- 「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可譯為「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不管意義為何,基督徒得救後不是沒有任何行為規範,我們仍然是要活出上帝明文標準所定規的生活。
- 總結:保羅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其他人分享福音的好處9:23。
默想:
- 第五節的辯論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不只適用於保羅,也適用於一切信徒的原則。就是基督徒或傳道人應該娶信主的姊妹為妻,或是以信主的弟兄為丈夫,而且夫妻應當常在一起。當時使徒們雖然常出門往來,不能在家與妻子同住,他們卻帶著妻子一同往來。既然當時的交通並不方便,為甚麼使徒們還帶著妻子一同往來?他們似乎把這件事看得比交通上的不方便更重要。
- 保羅的生命之所以偉大,因為他為基督的緣故已奉獻一切,他可以為福音的緣故完全擺上生命。他的擺上不單是勤勞的工作,他可以置生命而不顧;為福音他願意承受人一切不同的反應;為福音的緣故他願意作不同的人,滿足他們的需要而達致傳福音的目的。
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祢,藉著主耶穌的救贖,祢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奴僕的軛,更賜給我們權柄可以成為祢的孩子。懇求祢幫助我,曉得如何正確使用我自由的權柄來跟隨祢、事奉祢和順服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