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1a

請先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一)

第十一章靈修感想:

  1. 論教會崇拜11:2-34。
  2. 女人蒙頭的問題11:2-16。 
  3. 此處保羅提出的是一系列起源、順服、歸榮耀的關係:神、基督、男人、女人。
  4. 「蒙頭」:猶太人公開禱告時戴著「tallith」(這是一條四方形的巾、鑲邊,每邊有八個繸子,每一挑繸子上打個五個結),而希臘人不論男女都不蒙頭。不過當日的猶太人是否有禱告蒙頭的習慣,現在是無法確定的。不過近期發現哥林多帶領祭祀或敬拜的男性祭司,都是蒙頭的(女性則不一定,蒙頭不蒙頭都有),理由是避免引發神明對其幸福生活的嫉妒而降災。這對我們了解保羅在此要求的背後動機,帶來不少啟發。
  5. 11:4-5顯示保羅關心的是講道或帶領公禱的場合中,而不是一般性的場合。
  6. 女人禱告或講道時必須蒙頭,否則就羞辱自己的頭,有如剃髮一樣11:5-6。
  7. 此處「女人蒙頭」的意義是指公眾崇拜時,把頭和上身都遮著,而不是只有遮著臉。
  8. 在希臘人中,有不少妓女,哥林多城內尤其多,這些妓女不蒙頭在外四處行走。女奴則是剃光頭,當時對犯姦淫的女人之懲罰也是剃光頭(Findlay的資料)。
  9. 保羅在此可能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有如把自己的身份當成是妓女(這樣的衣著與身分就羞辱了她的丈夫)。在地中海東岸的地區,最受尊重的女性在公開場合都會蒙頭。
  10. 男和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差異,而萬有都是來自神11:11-12。
  11. 此處是用來限定前面的思想,表示男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與角色差異,女性出於男性、男性也出於女性,兩性也是彼此需要。這一段顯示保羅也怕前面的教導造成「男尊女卑」的偏差結論。
  12. 保羅在此要解決的是婦女帶領公眾聚會時,要不要蒙頭的問題,首先他由當時的風俗習慣來談為什麼男人不應該蒙頭,而女人講道、公禱應該蒙頭。因為要顧慮當時的人的看法,所以女人帶領聚會時應該要蒙頭。當時教會婦女參與公眾聚會都是蒙頭的。
  13. 今日我們的社會中「戴面巾」不再有當日「服權柄」和「遮掩榮耀」的意思,不蒙頭也不再是一種放蕩或淫亂的表示,蒙頭也不再顯示婦女的權柄與尊貴。我們是不是願意為今日的一些不違背上帝心意的風俗放棄自己的部份自由?這些遠比死守蒙頭教訓重要多了。

默想:

  1. 人與人的爭鬥,家庭中,教會中的紛爭常常在於過分的堅持自己的意見,抓住自己的權利。這段經文中所論及的婦女蒙頭的問題,儘管今天仍有許多的爭論,一般認為婦女蒙頭是當時社會的社會習慣,但我們仍然可以從從這段經文中,學習解決紛爭的原則。這個效法的原則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正如基督的捨己一樣。
  2.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了成就救贖恩典,徹底的虛己,放棄自己的權利,不求自己的益處,完全的順服。基督以神為頭,不是階級的高低,而是在基督這一救贖職分和崗位上的順服。這是一種捨己的順服。當我們效法基督這種捨己,而不是抓住自己的權利不放時,以他人得益處作為行事為人的原則時,人與人的爭戰就會化為和平;家庭中的爭鬥就會化為互助;教會的中的紛爭就會轉化為彼此相愛。

禱告:

親愛的主!因著祢犧牲的愛,使我能因信稱義成為天父的孩子,在我毫無所誇,全靠憐憫,全是恩典。求祢讓我常常思想我所蒙的恩,能夠看別人比自己強,效法祢的謙卑順服,全然的捨己,讓我在家庭中,職場上,教會中作一個表裡如一的人;使我的生命能彰顯祢的榮美。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