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02d

請先讀啟示錄第二章(四)

第二章靈修感想:

  1. 給推雅推喇的信:鼓勵該教會有許多好行為,但是責備他們容讓敗壞的女先知教導信徒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基督定意要用疾病與死亡來攻擊這一黨人。鼓勵不隨從這些教訓的人堅持到底2:18-29。
  2. 「推雅推喇」:位於別迦摩東南,約有90公里的路程。位於荷馬斯河及該基司河交會處的狹長山谷上,為保護亞西亞首都別迦摩的重要護衛城,但因其地理位置關係無法作長期的防禦,只能用來拖延敵人的時間。此城也在從別迦摩與狄撒到士每拿與拜占庭的驛道上,為亞西亞及東方各國經商人士往來必經的重要商業之城。該城有許多商業同業公會,這些商業公會都有自己的保護神,集會也多半在神廟中舉行。即便不是於神廟內,宴席前後也有祭拜諸神的儀式,並所食用的肉類係為祭拜過偶像的。此外,在狂飲大醉後,便容易懈怠而縱情淫亂。
  3. 「推雅推喇」的宗教:該城非皇帝崇拜中心,亦無希臘敬拜諸神之風,當地有供奉稱為能說神諭、可為人算命婦人珊百斯的神龕。因於宗教上沒有特別的重要性,故推雅推喇教會並沒有受到特別的迫害威脅。
  4. 「推雅推喇」的商業:此城為為重要的商業中心,尤以染料及羊毛業格外蓬勃。徒16:14所述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呂底亞,即是推雅推喇城的人。
  5. 推雅推喇城的地位為七個城市中較不重要的,但給這城的信為給七個教會的信中最長的一封。
  6. 「神之子」:這詞句在啟示錄中只出現一次,有人認為這是為了抗衡人們尊太陽神為此城的保護神,也有人認為當時候羅馬皇帝自稱是神的兒子,這裡特別表明基督才是神的兒子。
  7. 「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顯出推雅推喇教會很認真的不斷開拓他們的事工,不像以弗所失落了起初的愛心素質。
  8. 「容讓」:「任憑」、「放手」。顯出此教會的狀況比別迦摩教會嚴重。「自稱是先知」:意思就是她並非「真先知」。
  9. 「耶洗別」:是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以色列王亞哈之妻(王上16:30-31),她聳動亞哈信從偶像、事奉敬拜巴力(王上21:25-26),選立450個先知事奉巴力、400個先知事奉亞舍拉(王上18:19),設計謀殺害拿伯,幫亞哈王取得其葡萄園(王上21),也是以「淫行邪術」著名的婦人(王下9:22)。
  10. 「喫祭偶像之物」:當時希臘神廟中祭拜的肉,僅少許被燒,部分由祭司取得,剩餘的由祭拜者於廟中邀宴、或帶回家中宴請朋友。由於祭司所取得的部分為數不少、且肉品優良,大部分便轉售肉市,故有可能市場所售的即為經祭拜過的肉。不過該城許多商業公會依賴神廟進行運作,集會中難免要吃祭拜之物,禁喫祭偶像之物,在當時有可能即意謂不能參與與異教相關的社交活動,對推雅推喇的信徒而言,則亦意謂無法參與商會組織而放棄其權益與社交關係。
  11. 「病臥在床」:原文直譯是「丟到床上去」,意思當然是「讓她生病臥床」。新約聖經中有多次關於生病是上帝懲罰的一種方式(林前11:30)。如果這個「耶洗別」是個「勢力的代表」,那這裡就表示這個勢力的發展要受到限制。她的「黨類」:原文是「兒女」,意義也接近是「跟隨者」。
  12. 「撒但深奧之理」:可能放縱私慾的托詞。他們大概認為肉身犯罪並不會污染靈魂,反是體驗屬靈奧祕之途徑。也有可能是約翰的反諷用語。
  13. 推雅推喇教會或因容讓耶洗別的教訓與社交習俗妥協而富足,以致外顯在服事上頗為興旺,甚至末後能行更多、更卓越的善工,惟那位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基督,卻是看透、知曉人心深處是否真實悔改。
  14. 「制伏列國」:推雅推喇城一向是被列國制伏或是被列國所控制,是國家的犧牲品,因此「制伏列國」對這個城來說,是很特殊的一個獎賞。
  15. 「晨星」:耶穌是「明亮的晨星」22:16,即得勝者可得耶穌永遠的同在。 

默想:

  1. 驟眼看來推雅推喇教會要應付的問題,是由一名耶洗別的婦人自稱為先知,主張必須參加當地的商業公會(無可避參加他們的宴會,我已多次講過這些宴會的性質),這樣可以保持生意的利益與貿易的繁榮,無疑是與世俗的標準妥協。若真正細想,教會真正的問題是「妥協」,他們容讓耶洗別自稱為先知、容讓她錯誤的教導、更容讓僕人跟隨,這才是基督責備徵結的所在。
  2. 那不被荼毒而得勝又遵守基督命令到底的,基督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基督要賜他權柄和能力牧養列國,因為這些信仰不動搖,不與環境妥協而緊緊跟隨主的,才有資格在牧養的位置上。列國在他的牧養下,才不致走乖、走偏。這一個弱小的教會實令人難以想像,單憑堅持純正信心便能「制服列國」。基督稱為「明亮的晨星」(22:16),因此晨星代表基督的同在,信徒最大的賞賜就是基督的同在。

禱告:

親愛的主!祢教導我們一間人數眾多而精力充沛的教會,並不一定是一個真正的教會。讓我們的教會是一所不被環境所左右,不被世俗同化,不為生活而妥協,而是要堅守純正的信仰,為真道把關的教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