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12

請先讀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靈修感想:

  1. 上帝派遣拿單用富戶欺負窮人的比喻來指出大衛的罪惡12:1-6。
  2. 比喻通常只有一個重點,而且不必與實際的狀況一一類比,因此富戶是指大衛,窮人是指烏利亞,這是確定的。這個比喻的重點是「欺壓」。
  3. 拿單直接指出大衛的罪惡與上帝的刑罰12:7-14。
  4. 上帝要拿單去做的事情頗具危險性,12:7拿單直接就指責大衛的錯誤,歷史上不乏這樣規勸君主的人被殺。
  5. 如果是窮人為了生存欺負了另一個窮人,還不至於讓人這樣生氣,拿單就是故意拿一個富有的人欺負窮人的案例指責大衛王。
  6. 詩51:1-19是大衛被拿單責備以後寫的詩。
  7. 12:14似乎小孩的死亡是上帝審判的結果,但大衛的罪導致無罪的小孩死亡,這似乎是當代人相當難以理解的審判方式。但聖經時代的人似乎很能了解這樣的審判方式,照大衛的看法12:22-23似乎還暗示小孩是進入天國的。如果我們了解「死亡」不是對人的終極剝奪,那我們就能體會上帝用「兒子的死」來懲罰大衛,並非是那麼奇怪了。
  8. 大衛和拔示巴的第一個小孩死亡,另一個小孩所羅門出生12:15-25。
  9. 「烏利亞妻」:12:15 聖經還是用「烏利亞的妻子」來描述拔示巴。直到12:24上帝第一階段懲罰完了大衛才稱呼她為「大衛的妻」。
  10. 約押攻取亞捫的首都拉巴12:26-31。
  11. 「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這種說法也顯示約押的自負,他顯然有很特殊的戰爭表現,以致別人可能會以他的名字稱呼拉巴(通常都是以國君的名字來稱呼)。不過約押希望大衛取得這個榮譽,所以要大衛最後來「破城」(之前大衛都在耶路撒冷處理拔示巴相關的事情)。
  12. 說起來大衛和亞捫人的戰爭算是一場長期的戰役,勝利了以後,大衛大致上還是依照當日的習慣,將戰俘強迫勞役。聖經並不掩飾大衛當時的作法,我們也不用強求大衛要有非常高尚的人道思想,畢竟當代對待戰俘,比起大衛的作法並沒有更加人道。

默想:

  1. 謙卑認罪的,可以得著上帝完全的赦免,除去良心的不安和責備,上帝不但要賜他一顆更新正直的靈,他也要重新被上帝所使用;然而,那個用謊言遮掩自己罪惡的人,卻一生不斷受到良心譴責的折磨,不但被上帝棄絕,最終在人面前也必蒙羞受辱。
  2. 大衛所犯的是那種罪呢?是沒有射中靶心?是不小心跌倒了?還是越界呢?通通都有,他明知貪戀有夫之婦是不對的,他還是一時情迷意亂,叫人把拔示巴接進王宮;他明知殺害忠僕烏利亞是不該做的,他還是去做。罪,是有連鎖效應的,很多時候我們不小心犯罪,很容易一個接一個陷下去,最後被罪所綑綁,就無法脫身了。

禱告:

親愛的主,從大衛的失敗中,知錯、認錯、並改過,是他之所以成功的秘訣,也是他被稱為合上帝心意的人最主要的原因。求主幫助我們,在你面前認清自己的罪,得著你的赦免,重新得著正直的靈。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