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35

請先讀民數記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靈修感想:

  1. 分給利未人的城邑35:1-8。
  2. 利未人所分到的城邑連四圍的郊野在內,加起來只有四十平方公里左右,占迦南總面積僅千分之一左右。在農業社會底下,這樣的土地是不足以種植作物維生的,僅能依賴其他支派的奉獻。利未人的城邑可以容其他支派居住,利未人在當中教導神的律法(利10:11)。
  3. 一般認為即使是分給利未人的城邑,也是利未人與其他支派的居民共同居住,而非利未人獨自擁有,如(利25:32-35,書21:11-12)也是說「城邑中的房屋」,而非「他們的城邑」。士9記載的示劍城也是混居的狀態。
  4. 35:4-5表明了當時的城邑很小(與目前的考古發現一致),所以郊野是兩千肘見方,而且每一邊距離城牆下一千肘。當然這個距離應該是約略的數字,不是精準的量測。
  5. 四十八座城邑的名單,在(書21)。不過事實上有些祭司集中居住的城邑並不在這四十八座之中,如「示羅」撒上1:3「挪伯」撒上22:11,19。這應該都是後來現實環境改變的結果。事實上35:8的原則也沒有被嚴格遵守,人數多的支派並沒有真的多給城邑, 民26:18,37,50的統計中,拿弗他利比以法蓮、迦得支派人數多,但提供的城邑卻少一個。
  6. 逃城的數量35:9-15。
  7. 書20:1-9實際設立了約旦河西的基低斯、示劍、基列‧亞巴,約旦河東的比悉、基列的拉末、巴珊的哥蘭六座逃城。
  8. 「報仇人」(至近的親屬)的責任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的責任就是為被殺的親人報仇、還有娶已故兄弟之妻的義務(得3:13)、贖回不幸而淪為奴隸的親屬(利25:47-48)、避免家族財產的轉讓(耶32:8-12)、贖回已落入他人之手的財產(利25:25)。
  9. 35:15也把以色列人中間的外國人、寄居者都包含進這個逃城法律之內。
  10. 逃城的規定與意義35:16-34。
  11. 35:16-18主要是說人如果用預先預備可以打死人的器具殺人,就算是故意殺人。35:21是說如果人早已經與死者有仇恨,就算是空手殺人,也算是故意殺人。
  12. 35:25-29等於是判定這個誤殺人者監禁在逃城,直到大祭司死亡。為何大祭司死亡可以釋放誤殺人的人自由?傳統上認為大祭司的死等於是一種「贖罪祭」,人的生命如此高貴,即使是誤殺,也要用大祭司的死來「贖」。當然,我們很容易瞭解這個應該是指向「耶穌的替罪人死」。
  13. 35:31提到不可以用金錢來替代死刑或逃城的監禁,雖然當時附近的國家,都可以用金錢來替代殺人的刑罰。
  14. 殺人對土地的污穢在上帝眼中是非常嚴重的(創4:10;申21:1-9;詩106:38)。35:34給這樣看重人生命的律法一個理由:上帝住在其中。神的聖所在祂的子民中間,神所保守的土地也不許任何的「污穢」(出29:45,民23:21,代下20:11,亞2:10)。

默想:

  1. 我們是否能領受上帝最大的祝福,就看是否願意活在上帝的心意中。利未人有重大的工作,他們是以色列全體的守望者,因此上帝讓他們從百姓中取得最好的,作為報賞。利未人必須守住自己屬靈的地位,日夜為百姓再上帝面前代禱,好讓百姓得著屬靈的祝福。
  2. 利未人在地上是完全沒有產權的,他們只是寄居者,寄居在百姓的城中。但上帝就是他們的產業,祂給利未人豐盛的供應,讓利未人能毫無欠缺的享用祂,並將上帝豐沛的祝福帶給百姓。這就是上帝百姓生活的原則,我們在地上也是寄居者,不管我們多麼辛苦努力,不管我們累積了多少財富產業,有一天也都要放下,回到真正的家。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的心眷戀地面,忘記自己不過是寄居者。我們費了許多力氣來爭取屬世的產業,卻忘記屬天的祝福。求主赦免我們的愚昧無知!幫助我們有智慧的心活在祢面前,以祢為產業,為喜樂為滿足,樂意將祢豐盛的祝福,帶給我們週遭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