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06

請先讀申命記第六章

第六章靈修感想:

  1. 敬畏耶和華,謹守祂的律法6:1-25。
  2. 6:1-3為十誡作結,同時也開始新的段落。此段算是第六至第十一章的引言,並說明遵行律法必須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責任。
  3. 要盡全人愛神,且要教訓兒女遵守6:4-9。
  4. 6:4是整個信仰的核心:「上帝是獨一的神」,這是新舊約聖經都沒有妥協的立場。新約提到上帝是獨一真神的經文:可12:29,約17:3,提前1:17,猶1:25。
  5. 6:5被耶穌認為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可12:29-34,路 10:25-28)。在新約中,愛神的詮釋是「遵守他的誡命」約一5:2,3。
  6. 我們被要求「愛」上帝,而不單是「敬畏」或「聽從」上帝。這也是很特殊的要求,因為「愛」包含內在的動機,而不單只是外在的順服表現。
  7. 猶太教中,猶太人每天唸誦三段聖經經文,統稱為「Shema」(示瑪,就是「聽」的意思):申6:4-9,申11:13-21,民15:37-41。
  8. 猶太人在將經文放入小皮匣中,戴在額頭上也繫在左臂上,又把經文放在小盒子,釘在門框上。這裡的意思是要猶太人牢記上帝的律法,而非實際配置這些裝飾或擺設。
  9. 不可因為應許之地的享受忘記上帝6:10-12。
  10. 不只是當日的以色列人可能因為安逸、享受而忘記上帝。我們今日可以看見多少基督徒家庭因為信仰提昇了生活水準,然後就忘記,或者下一代就忘記信仰,導致一場悲劇。
  11. 不可敬拜其他的神,免得上帝發怒毀滅6:13-19。
  12. 新約中(太5:33-37)中耶穌命令我們不可以起誓,這是因為耶穌時代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聖殿、指頭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話。
  13. 要對後代解釋上帝的恩典與眷顧6:20-25。
  14. 這一段講述五個重點,第一:以色列人在埃及做過奴僕;第二:上帝用大能的手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第三:上帝帶領百姓經過曠野進入應許地;第四:上帝頒佈律法,叫百姓遵守;第五:遵守律法的人得以存活。
  15. 我們的信仰常常無法直接傳給下一代,因為下一代沒有經歷過我們曾經遭遇的痛苦,也因此無法體會信仰的價值。只能靠我們不厭其煩的告訴他們,還有聖靈自己的引領。

默想:

  1. 上帝頒布律法給人,是恩典,不是轄制,律法是上帝愛的禮物,要教導人正確的活出人之所以為人,人真正的價值和意義。律法是上帝的話,使人活在上帝面前有根有據,生命踏實而穩定。人不能憑著自己的想法活在上帝面前,若是這樣,一定會發現,他是活在虛空之中,一生不知為何而活,因為離開了上帝,只有空虛的空虛。
  2. 人只有正確的活在上帝面前,才能活出生命真正的價值和意義。因為這位上帝是獨一的上帝,祂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又是人類生命的源頭。人對這位上帝的態度,應該是『盡心、盡性、盡意』的去愛祂,這三個『盡』指出了我們的全人、整個人,都要泡浸在對祂的愛裏。

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祢!揀選我成為祢的兒女,求主除去我悖逆的硬心,賜給我渴慕祢的心和靈,讓我願意更多更多的認識祢。求主幫助我將祢的話語藏在我心裡,作我生命的光,路上的燈,指引我走當走道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