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18

請先讀申命記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靈修感想:

  1. 祭司與利未人相關的律法18:1-8。
  2.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對其他的支派而言,土地是他們的產業,土地讓他們可以有收入、賴以存活。而對利未支派而言,上帝就是他們一切經濟與生存的依賴。
  3. 祭司和利未人被分別出來侍奉神,而沒有分到土地,只給了他們一些城邑和四圍的郊野居住,但可以享受百姓的十一奉獻和部分 祭物。
  4. 18:6-8應該是因為實行中央聖所制度之後,留在各城的利未人的生活恐怕會出問題,因此申命記一方面規定以色列人不可丟棄利未人(12:19,14:27),另一方面也接受利未人遷移到中央聖所生活。
  5. 神揀選利未支派的人事奉祂,並說神就是他們的產業,但神所應許的供應(18:1-2)卻透過其他支派的人來完成。
  6. 先知相關的律法18:9-22。
  7. 「經火」是一種迦南人當地的火祭,把兒女焚燒(從火中經過),獻給偶像摩洛(利18:21,20:2-5;申12:31;耶19:5;結16:21;23:37)。有些經文就直言他們是焚燒兒女,參照(申12:31,王下17:31,詩106:37-38;賽57:5;結 16:20,36)。參考經文之多,顯示出以色列人受此惡習影響之深,實令人髮指。
  8. 18:10-11描述迦南地宗教常使用的邪惡宗教儀式或迷信。這些儀式的細節我們並不能完全掌握,不過跟今日發生在我們週遭的那些宗教儀式也相去不遠。問題是這些儀式現今似乎也偶爾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在教會或基督徒群體的教導之中,這是我們應該多加謹慎小心的。
  9. 申命記相當重視在同一律法下、同一聖所中、敬拜同一的真神,所以對異邦敬拜他神或與敬拜他神的風俗有關的一切事物,都認為是可憎惡的事,並一再提到這事。
  10. 18:15「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後來(徒3:22),彼得的講道就認為耶穌就是這位先知。這些經文顯示這個「單數先知」也被某些人理解為「一個特定人物」,甚至指向「彌賽亞」。新約聖經也認可這樣的理解。
  11. 18:21-22很簡單的用「預言成就與否」來做為「真假先知」的判斷標準。

默想:

  1. 在科技越發達的現代,求神問鬼的人越多,因為人的心越迷惑惶恐,對未來越沒有把握,就更想要求諸鬼神了。然而,上帝的百姓不需要這樣做,因為不管未來如何變化,都和上帝的百姓沒有關係,我們只要緊緊跟隨上帝的話去做,就必定蒙恩得福。
  2. 當我們沒有將安全感真實的建立在對上帝的信心裏,心靈自然就會對未來產生恐懼害怕,一旦沒有安全感,就更想知道自己的未來如何,於是就想藉著觀兆、占卜、用法術、行邪術等等與邪神勾搭的作為,來確定自己的信心。這是外邦人的作法,因為他們沒有上帝作依靠,但我們有上帝的人卻不可以這樣做,因我們的一生的事是在上帝的手中,全然的相信祂,就對未來不懼怕。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好奇於未來的事,我們渴望神蹟奇事,卻沒有定睛在祢身上,那些事迷惑了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的心離開祢,求主赦免!幫助我們定意活在祢的心意中,生命時時更新而變化,好在祢面前得著滿足的喜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