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申命記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靈修感想:
- 戰爭相關的律法20:1-20。
- 一般認為以色列人剛進迦南地的時候並沒有戰車,直到所羅門王之後戰車才成為以色列軍隊的一部分(王上4:26,10:26)。因此20:1就顯示這個命令是寫在所羅門王以前。而以色列出埃及進入迦南時期所遭遇的敵人,常常都是有戰車的(出14:26-28,書11:4,17:16)。
- 祭司的工作是宣告因為上帝同在,所以不可以有20:3所記載的四種懼怕表現。祭司的宣告等於複述20:1的信息,要求戰士(也就是成年男性)不可以恐懼。
- 官長負責排除不應該參加戰爭的人,三種是人道考量,最後一種則是要求膽怯的人不可以參戰,因為膽怯會感染。確認部隊沒有膽怯的人之後,才正式設立指揮官。官長的職責不是建立「最大的軍隊」,而是建立「最好的軍隊」。
- 這一段是以「不膽怯」為參與戰爭的戰士所應該具備的主要素質,排除那些不適合參戰的(即使軍隊因此變小),相信上帝同在,成為真正的「上帝的軍隊」。我們面對各樣的事工時,是否也會膽怯?我們是否不顧一切強拉剛結婚的、家中有工程的、剛換新工作的(尚未享受過工作果實的)人來參與自己覺得人力可能不足的事工?
- 對於一般的城邑,一定要先講和。如果城裏的居民肯順服,就不要殺戮。如果城中的居民不肯講和,就殺滅男丁,但保留婦女、孩童與牲畜的性命20:10-15。
- 當時的習慣是不給軍人薪水,而從攻取村鎮的戰利品中分配一部分給他們。
- 此處平衡了一般我們對出埃及以色列人的印象,事實上除了迦南地人與亞瑪力人25:17-19之外,上帝並沒有吩咐以色列人要「滅盡」其他民族。整個戰爭的律法,反而注重「保育」,甚至要「保護植物的生命」。
- 或者有人覺得所謂的「和睦的話」,也是要對方城邑的人投降。不過這在當時習慣殺戮的戰爭行動中,已經是相當特殊了。撒上11:1-3就說明亞捫人要求以色列人要投降還得被挖出右眼。士1:7也說明比色王怎樣對付投降的君王。
- 對於迦南城邑,則要滅絕淨盡,以免學習其惡習得罪上帝20:16-18。
- 20:20不但限制可以使用的樹木種類,還限制只能為了製作攻打敵人的工具才能砍伐樹木,而非只要是「不結可食用果子的樹木」就可以任意砍伐。
- 考古學家在迦南地發掘出許多城邑的遺跡。有些城牆甚至有九公尺高,有堡壘、壕溝與瞭望樓。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必須學習新戰略, 好攻取深溝高壘的城邑。
默想:
- 爭戰能否得勝的關鍵是:這是不是上帝要我去打的戰?若是出於上帝,祂必與我同行,是祂讓我能得勝的;若不是出於上帝,再精銳的裝備也可能不堪一擊,因那是一場沒有意義的戰爭。當我們在信心裏,確信這是上帝所要做的事,就不必管外面的情勢如何了,只要盯睛跟隨祂,就必得勝有餘。
- 屬靈爭戰的目的,是為了成全上帝的心意,擴展天國的領域,同時也操練天國的精兵,所以屬靈的爭戰是榮耀的聖戰,凡有份於聖戰的,將來都可同享榮耀的喜樂。因為我們在爭戰中,會經歷到上帝大能、信實的保守,看見祂真實的同在與供應,嚐到得勝的喜悅和豐富,這些都見證了祂是又真又活的上帝。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的害怕讓祢的榮耀折損,使祢名蒙羞,讓仇敵因而誇勝。求除掉我這膽怯的心,幫助我剛強壯膽,緊緊跟隨祢的腳步,我不再看自己的不足,也不再看仇敵的猛勇,我要單單仰望祢,因祢是能力的來源,是我得勝的依據。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