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2

請先讀申命記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靈修感想:

  1. 看到同胞的牲畜、財物失落,要協助其挽救22:1-4。
  2. 有學者注意到22:1-7的律法很難實際去稽核執行,因此這比較像是一種勸告或家規。不過聖經完全不避諱這種執行問題而頒佈這樣的律法,反倒顯出摩西想建立一個「以色列家」。
  3. 此處「佯為不見」、「隱藏自己」是個鑰詞,要求以色列人不可逃避聖約成員的責任,一定要挺身而出保護同胞的利益。
  4. 尊重上帝的創造:不要做混淆的穿戴,也要保護動物的永續生存22:5-12。
  5. 22:5末了提到「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這種用語常常與迦南人的宗教習俗有關。也有學者描述亞斯他錄的崇拜儀式中,就有「扮演異性」的服飾穿著。可能此處的禁令除了「尊重上帝創造」的理由之外,也有宗教信仰的因素。
  6. 「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民15:38-40記載其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人「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這一段所說的都是要人為了神放棄自己的一些「權益」、「自由」。外衣的繸子正好提醒以色列人別忘記上帝才是真正的主人。
  7. 有關貞潔的控告案件之規定22:13-21。
  8. 「貞潔的憑據」:一般認為這是指「初夜的落紅」。目前中東地區甚至還保有這樣的習俗,新婚初夜染有血跡的床單,由新娘交給其父母保存的,做為其貞潔的證明。
  9. 22:14中丈夫控告的事情對妻子是致命的 22:20-21 ,因此懲罰也特別嚴重,要被鞭打、罰款,且一生不可休掉這個妻子。
  10. 22:20-21記載婚前行淫必須在父親家門前被石頭打死。這刑罰不但懲罰行淫的女子,也羞辱她的父家。這樣嚴厲刑罰的目標是要由以色列社?中除去行淫的惡行。
  11. 各種行淫相關規定22:22-30。
  12. 22:23-27分別討論在城中與荒野發生婚外性行為的狀況,依照環境的差異來判定女性是否自願,只處死有犯意的人,放過被迫的人。
  13. 「用衣襟遮蓋」就是結婚之意(得3:9;結16:8),故掀開他父親的衣襟即是侵害父親的婚姻。

默想:

  1. 這段經文用「若」字做為開始,這是基督徒有可能會遇到的情況之下,所應當施行法則。日常生活是屬靈生命的操練學校,如果我們真的有敬虔愛主的心,必定會活出充滿生命力的行動。當我們有豐富的屬靈知識,卻沒有屬靈的行動力,會變成生命枯萎的人,因為一支沒有連結在葡萄樹上的枝子,枝葉再茂密,也不能結果實,只會漸漸枯乾萎縮。
  2. 生命的聯結必須是聖潔的,才能彰顯出生命獨特的尊貴榮耀,也才能夠滿足地享受上帝在婚姻中的豐盛祝福。因此正常的婚姻關係必須以貞潔為基礎,不貞潔就是犯了淫亂的罪,使生命蒙羞,這不只會帶來婚姻關係的虧損,也破壞了聯合的見證。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的軟弱就是很容易陷入驕傲和自私裏,我們往往只顧及自己的方便和利益,卻沒有考慮到會帶給別人虧損。求主赦免我們!幫助我們,時刻活在祢的心意中,生活處處以祢的話為根據,這樣我們才能夠學會憐憫和體貼的屬天功課,也被祢的生命和性情所充滿。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