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利未記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靈修感想:
- 倫理、道德與聖潔的課題17:1-27:34。
- 獻祭的血17:1-16。
- 此處規定要食用所有的牲畜之前,都將這些牲畜當成是平安祭獻給上帝,直接原因是避免崇拜鬼魔17:7,可能也有避免吃血17:10-13的意義。另外,這一整章也提及要把所有食用牲畜獻給神的背後動機,也有「尊重生命」的意涵在內17:4,14。
- 這條律法到了進迦南地之前略做修正(申12:13-28),因為曠野的生活中以色列人居住地點集中,有嗎哪供應,不太需要吃牲畜的肉,因此可以規定所有的祭牲宰殺都必須回到會幕前。但進入迦南地之後,很難將食用的牲畜都運到聖所宰殺。且到了進入迦南地前,以色列人已經經過數十年的訓練,應該不至於再誤食帶血的肉。
- 「行邪淫」:用此字除了表明敬拜公山羊是對上帝的不忠外,埃及地敬拜這種野山羊神(一種土地神)的方式,也是與其性交,方式與迦南地拜巴力相當。所以也是一種淫亂的宗教。所隨從的「鬼魔」:「公山羊」、「具有羊身羊角的鬼魔」。賽13:21,34:14似乎就記載有這種「鬼魔」。以色列人在埃及時一定也曾參與這一類的偶像崇拜(書24:14)。
- 禁止吃血17:10-16。
- 創9:4,利3:17,7:26,27,17:10,申12:16,23,24,15:23是五經中出現的七次禁止吃血命令。
- 17:13中規定即使是打獵獲得的獵物(依照規定這種牲畜不能獻祭用),也必須放血後才食用。獵物無法帶到會幕前宰殺,因此採取放血掩埋的方式處理。17:15說明吃沒有經過適當處理牲畜(自死、被野獸撕裂)的,要不潔淨到晚上。申14:21清楚說明以色列人不能吃這類的食物,但是寄居的人可以食用。
默想:
- 平安祭是感恩的祭,我們向誰獻祭,就是向誰感恩,如果不是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感恩,難道是向鬼魔嗎?以色列人不能在營外或營內私意宰殺牛羊,一定要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來宰。這一方面是讓百姓知道,我們要感恩的對象只有救贖的耶和華上帝,另一面也是阻止百姓因無知而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也就是拜偶像的事發生。
- 我們活在新約裏的人要怎麼看吃血的問題呢?保羅說,不是能不能吃的問題,而是要不要吃的問題。保羅說,「你是可以吃,但是你為著別人的好處就不吃。」基督徒因著耶穌基督完全的救贖,已經是自由的人,不需再受舊約律法的約束,但我們為著別人的好處,為著別人的良心,寧願多受一點約束。萬物都是上帝所賜的,我們祝謝禱告之後,絕對有權柄可以吃,但是我們願意放棄那個權柄,為了讓別人得著好處的緣故,我們寧願不吃。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能歡喜快樂的吃喝,都是因祢流出寶血,使我們得蒙救贖,享有平安,但我們有時卻只是貪圖享樂,忘記感恩。謝謝祢有豐盛的恩典和慈愛,求幫助我們永遠不忘記祢所成就的大工,讓我們學會凡事都要感恩,並因著祢的愛而甘願約束自己,好教人得著益處。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