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17

請先讀約伯記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靈修感想:

  1. 約伯控告朋友不明理、無故控告他17:1-9。
  2. 「擊掌」:表達「一言為定」、「雙方同意」、「立約」的意思。
  3. 17:2「真有」其實是一個誓言,約伯等於把朋友對他的戲笑搬上法庭,並且請神當見證人。17:5可能是一句格言,不管如何,約伯要求神在他與朋友的爭論中,會站在他這邊。
  4. 約伯再次挑戰朋友,反正自己也已經沒有指望,因此可以放手一搏17:10-16。
  5. 17:10大有「豁出去、視死如歸」的氣勢。但17:11-16就顯出約伯對現狀的絕望:他現在就只有等死一途了。

默想:

  1. 在整個的17章裡面,表達的內容其實只有一個,約伯渴望死,他希望自己離開這個世界。人在極大的痛苦當中,往往希望自己能離開這個世界,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聖經》給我們的一個原則是人的生命,不在乎自己,乃是在乎賜生命的上帝。
  2. 約伯告訴他的朋友,他們的想法是錯的,因為世上的成功和富有不是對神有信心的憑據,而煩惱和痛苦也不是沒有信心的證明。真正有智慧的人知道智慧僅僅源於神,而不是來自於人的失敗或者是成功,所以真正有智慧的人從不拋棄神。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的處境祢是知道的,求祢幫助我們在黑暗中多倚靠祢,以信心抬頭仰望祢的啟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