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約伯記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靈修感想:
- 以利戶第三次發言35:1-16。
- 以利戶指責約伯自認自己比神還公義35:1-4。
- 以利戶在此反對約伯認為「自己的公義勝過上帝的公義」。
- 利戶要約伯思考:人的犯罪或公義不能影響神,但卻能影響人,因此人的公義不可能勝過神的公義35:5-8。
- 35:5-6中以利戶的說法,以利法在22:2-20也用過。但以利法是拿來誣陷約伯有罪,以利戶是拿來說明神比人公義。
- 當然,這觀念是以利戶辯論用的立論,並不完全正確。由約伯記看來,神還是會受人的行為影響,或喜或悲。當然,除了心中的悲喜之外,人的行為不會對神的利益帶來影響。
- 以利戶陳明人們專注於用人的方法解決痛苦,反倒忽略了造物者。受苦者胡亂的呼求,上帝不會垂聽。因為上帝的寬容,約伯反而亂說話35:9-16。
- 35:10-11 以利戶暗示約伯應該注意痛苦是神的「教育」,讓人可以得智慧。
- 以利戶認為上帝終究會處理,伸張正義,不過上帝不一定要立刻處理,約伯應該等候。而且也就是因為上帝的寬容,約伯反而說出虛妄無知的話來。
默想:
- 在第35章整個的經文當中,以利戶反駁約伯的中心思想是不應該抱怨,他要呼求神。以利戶只是想像這是約伯的問題,還把自己想像的問題自作自答,指出人期望憑著行公義而獲得利益。他認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神是那麼地偉大,祂不大理會地上所發生的事,即使那些是邪惡的事,所以你會發現以利戶有很多自己的想法。
- 以利戶專挑言語之間的漏洞。如果我們要從一個人的話語當中挑錯處的話,肯定會找出一籮籮,所以我們在與人溝通的時候,是關注他的態度,是關注他的焦點,還要關注他所表達的核心內容,而不是關注他所說的話裡面有哪個字是錯的,哪個詞是錯的。如果在一個人的言語當中仔細地分析,就連我們自己說的話也是常常有失誤的。更何況別人正在困境之中,如何能有次序和邏輯表達自己呢?
禱告:
親愛的主!在人生之中,我們會發現每個人的人生都是殘缺不全的,無論是亞伯拉罕、大衛還是摩西,總是有他的軟弱,但神卻稱他們為義人,是與神同行的人。祢更加關注的是這些人與祢的關係,所以我們也要加倍留心在祢面前的心態和與祢的關係。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