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約翰一書第二章
第二章靈修感想:
- 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基督。他為我們以及普天下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2:1-2。
- 「中保」:當日法庭中一位替被告辯護的人。原指法庭上幫助被告答辯和脫離困境的朋友,約14:16譯作「保惠師」。「挽回祭」:或譯作「贖罪祭」。
- 遵守誡命2:3-11。
- 我們若遵守上帝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的,必遵守上帝的誡命2:3-4。
- 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是完全的,由遵守主道可以知道我們在主裡面2:5-6。
- 「愛神的心」:原文可能有三種解釋:神對人的愛、人對神的愛、神聖的愛,也可能三方面可以綜合,指以神一般的愛向神回應。
- 所說的是舊命令,也是新命令2:7-8。
- 「命令」:原文是單數,指「愛人之律」、或指著「所聽見之道」的總稱。「真的」:指「真是新的,不斷出現的」。「黑暗….照耀」:新約的末世觀認為基督第一次來到已經啟動了新的紀元,末世已經開始。但舊約紀元尚未完全結束,直到主再來才結束整個舊約紀元。「真光」:指「耶穌」。
- 愛弟兄的人在光明中,而恨弟兄的人在黑暗中2:9-11。
- 「沒有絆跌的緣由」:即不陷自己於試探中。「瞎」:對上帝失去了知覺,結果深陷於罪中。
- 不愛世界2:12-17。
- 收信人都是有一些基本經歷的基督徒2:12-14。
- 「勝了」:原文的時態顯示基督徒已經勝了,而且還要繼續勝過惡者。
-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15。
- 「愛」:對無位格的物品,還有「爭取」的意思。
- 因為世界上的事都不是由上帝來的,而且不是永恆的,唯有遵行上帝心意的是永遠長存的2:16-17。
- 「肉體的情慾」:大概是指感官方面的邪情私慾。「眼目的情慾」:因眼所見而引起的貪慕之心。「今生的驕傲」:因擁有今世財物而引起的矜誇驕傲。
- 謹防敵基督2:18-27。
- 約翰提到的敵基督包括:(a).最終要出現的敵基督(約一2:18,啟13)。(b).敵基督者的靈(約一4:3),指在敵基督的教訓與活動背後的撒旦力量。(c).約翰那個時代以及教會歷史中所出現的「那些敵基督的」。 這裡即出現這一類的人。他們的錯誤為:不認耶穌是基督(約一2:22)、否認道成肉身(約一4:2-3)。他們一度混在基督徒中(約一2:19)但它們在聖父、聖子是無份的(約一2:23)。
- 基督徒的身份與應有的反應:(1).知道真理、而且知道沒有虛謊是由真理出來的2:21。(2).應該把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因此要住在子和父裡面2:24。
- 要住在主裡面,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不慚愧2:28。
- 「要住在主裡面」:要繼續住在主裡面。「當他來」:直譯是「降臨」,原來形容皇帝出巡,百姓歡喜快樂之日,新約多用此字來描寫主的再來。
- 上帝是公義的,行公義的人是上帝的兒女2:29。
默想:
- “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在此“黑暗”指整個黑暗的世代和黑暗的權勢,真光當然指基督和基督所要帶來的新世代。注意“漸漸過去”這句話本身已表明,並非完全過去,而是開始過去,所以下句“已經照耀”也不是已經完全照明,而是已經在照耀中的意思。使徒約翰是按屬靈的眼光來看這物質的世界,雖然充滿黑暗勢力,但神的審判很快就會到。這屬黑暗的世代很快就要完結,而且基督福音的光已經在世上照耀,正是這黑暗世代快受審判的明證。
- 約翰在這裡所說的“敵基督的”,不是指當時或後來任何“一個人”,乃是指一種“敵基督運動”而言。這種“敵基督者”的精神,存在在每一時代,魔鬼藉著那些蓄意與基督徒作對的人,不論是政治或宗教的,延續著這“敵基督者”的精神。在約翰時代已有這些敵基督者的活動存在,他們的動態也不外上述的兩種,即反對神與傷害信徒。
禱告:
親愛的主!我要深深愛祢勝過世上的一切事物,這個世界終將過去,唯有祢的道、祢自己、與祢所愛的子民是永遠長存。我願愛祢更深,也願祢的愛充滿我,使我滿有平安與喜樂。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