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靈修感想:
- 13:1-17:26所記載的是耶穌被賣前的最後一夜之事蹟。
- 為門徒洗腳的謙卑榜樣與訓誨13:1-17。
- 這一段時間可能正是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門徒在晚餐時彼此爭為大,而耶穌卻在此採取了奴僕的服事與舉動。
- 十字架的死與復活,在耶穌眼中是痛苦與榮耀的混合,約12我們看到耶穌的憂愁,這裡又看見耶穌看這是「天父把萬有交在他手裡」。
- 許多當時的文獻都說明「洗腳」是當時認為低下又卑微的事情,甚至連猶太人的猶太奴隸也不用替主人做。
- 耶穌洗完門徒的腳,說明自己是夫子、是主,還願意洗門徒的腳,因此門徒也當彼此洗腳。意思是門徒也應該學習彼此成為對方最卑微的僕人,服事對方。
- 叛徒猶大13:18-35。
- 「同我吃飯」:原文是「那吃我的食物的」,表示「關係密切」。「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引自(詩41:9)。
- 「耶穌所愛的門徒」:一般認為就是指「使徒約翰」。約翰福音中出現在(13:23, 19:26-27,20:2,21:20。
- 「側身挨近」:猶太人宴飲時,側身向左半臥,面向著桌,腳向後伸。因此使徒約翰是在耶穌的右邊,頭靠近耶穌的胸前。
- 耶穌用「蘸餅」的動作指明出賣者是猶大,猶大領受了餅就離席出去了13:26-30。
- 「蘸餅」:在逾越節的晚餐中,蘸餅遞給客人是友好和尊敬的表示,應該是耶穌對猶大的最後一次呼籲。然而猶大接受耶穌的餅,卻不為所動,還是決心要出賣耶穌,於是他便完全受制於撒但(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 耶穌賜給門徒一條新的命令,要門徒如耶穌愛門徒一樣的彼此相愛13:34-35。
- 許多人指出(申6:4-5)已經命令以色列人要愛神,利19:18也要求要愛人如己。所以「愛」本身不是新命令,「像耶穌愛門徒一樣愛彼此」才是新命令。
- 彼得詢問耶穌的去處,並表明自己願意為耶穌捨命,然而耶穌卻表示雞叫以前彼得要三次不認耶穌13:36-38。
- 在此耶穌暗示彼得也將殉道而死。
默想:
- 耶穌與猶大的師徒關係剪不斷,理還亂;是猶大主動去見祭司長出賣耶穌的(太26:14-15)。主一開始便預知猶大將會走上背叛祂的道路(約6:64–71)。在主設立聖餐的那一夜,我們發現主多次提到那要背叛主的人。為什麼主要這樣頻繁和慎重地提及那賣主的人呢?理由是主要作最後一次努力,用愛來打動猶大心。
- 主不僅洗門徒的腳,也洗叛徒猶大的腳。就是這雙腳前陣子溜進該亞法的院子裏,以三十塊銀子,向祭司長們出賣了救主。假如,救主為門徒洗腳表明對門徒溫柔的心;那麼,主為猶大洗腳,更能表明主對罪人那種偏執的愛!「你們不都是乾淨的」v.11這句話明顯地暗指猶大,要喚醒他的良心。
- 耶穌對門徒的愛是無私和犧牲的愛。人的本質,也是人的本性,在付出愛的過程中,總是在潛意識當中,盼望得到些什麼;我們所在意的是,這愛對我們有什麼好處,或是會失去什麼?我們發現,很多時候在我們付出愛心的背後,可能有更多的要求。可是耶穌未曾想到自己,衪唯一的願望就是盡其所能,盡其所有的把所有的「自己」給予凡他所愛的人,甚至為他們而犧牲。
- 耶穌對門徒的愛是體諒和饒恕的愛。在耶穌為門徒洗腳時,也洗將要出賣祂,猶大的腳,也洗將要三次不認衪,彼得的腳。愛最的難的功課,並不是愛你的敵人(因為你不會期望你的敵人,對你所付出的愛有什麼回應);而是愛一些你所愛,而沒有回應和感覺的人。耶穌並沒有責怪他們,對主耶穌而言,沒有一個失敗和過錯是不能饒恕的。
禱告:
親愛的主!祢愛我們,是我們無法想像的;若是我們遭受到最鍾愛的人的打擊,我們心裡的創傷將是無法言喻的,祢就是在這種打擊下,付出祢的愛。主啊!讓我們能深深體會驗祢長闊高深的愛!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