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05b

請先讀羅馬書第五章(二)

第五章靈修感想:

  1. 公義的基礎在於基督首位5:12-21。
  2. 亞當公然違背上帝的命令,但在律法未頒佈前,人類沒有領受類似亞當所受的命令。因此以律法的標準來看,那時的人不算直接觸犯上帝的命令,但當時人的所行所為的確是違背上帝的標準。
  3. 死亡做王,顯明人仍是處於離開生命的狀況,在神眼中是犯了罪。
  4. 亞當和耶穌都是一個族類的頭,他們所做的後果都影響到其族類。
  5. 亞當首位與基督首位的差別5:15-17。
  6. 在此保羅把亞當和耶穌做三方面的對照比較:亞當帶來「過犯」、「定罪」與「死亡」,耶穌帶來「恩賜」、「義」與「生命」。目前,是死亡在我們的生命、社會中統治,使的我們不能隨心所欲的活出上帝的榮耀,但有一天,透過耶穌我們可以在永生中一同作王統治。
  7. 亞當為首與基督為首的相似處5:18-21。
  8. 就像透過一人的犯罪導致眾人都被定罪的結果;透過一人的義行,導致眾人獲稱義得生命。又如同透過一個人的不順服,許多人成為罪人;透過一個人的順服,眾人都成為義人。至於「律法」是引進來(外加)的,結果過犯就增多了(或譯作:為的是讓過犯顯多)。但是過犯越增多,上帝的恩典更顯得格外豐盛了。正如罪藉著「死亡」來管轄;恩典藉著「公義」來統治,透過耶穌基督引至永生的地步。

默想:

  1. 提到亞當是基督的預像,但其實上帝的恩賜(耶穌)和過犯(亞當)是不同的。過犯權勢很大:因為一個人的過犯許多人都要死。但上帝的恩典和因耶穌的恩典而有的恩賜(禮物), 比過犯的權勢更大,而且要充充滿滿的臨到許多人。恩賜比過犯強:審判是因一個過犯就定罪,恩賜是從有許許多多過犯的情況下稱義。恩賜比過犯強的結果:因為一個人的過犯,死亡就因這個人稱王。而那些領受恩典稱義的衆人將透過耶穌在生命中作王。
  2. 人受到自身的罪、別人的罪、人群的罪的扭曲和污染,在罪中活著,也經歷目睹過罪的咒詛造成的疾病悲劇、仇恨、人性的墮落腐壞。罪把美好的東西毀壞,把潔淨的事物變得骯髒。罪在不知不覺中吞噬我的生命和靈魂,撒旦引誘我犯罪以後又控告我的罪行,讓我的心陷入痛苦的罪疚、絕望和沮喪中。我不能責怪亞當,我又怎能保證自己在面對撒旦的誘惑時表現的比亞當強呢?但是我的確曾在亞當的陰影籠罩之下無法逃脫,這也是罪的能力和權勢吧。

禱告:

親愛的主!是祢的恩典,把我從罪和死亡的咒詛中拯救出來,祢以大恩遮蓋我的過犯,祢的兒子代替我受了死亡的刑罰,使我進入基督得永生,求祢使我的口傳揚這大能的福音,使我的生命見證祢大能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