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羅馬書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靈修感想:
- 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13:1-14。
- 基督徒與政府13:1-7。
- 保羅寫這信時,羅馬皇帝是尼祿(Nero),不過在羅馬書寫作的時候,正好是尼祿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時期,而非後期的暴君時期。
- 即便保羅認為一般狀況下,基督徒應該要順服政府,他還是把政府的權力放在上帝以下,這跟當時已經漸漸成形的「皇帝崇拜」,或者今日的許多集權政府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 此處保羅說明一般的通則:要順服政府,因為這個政府掌權至少是上帝允許的狀態。這對於現代的我們,可能是一種沒想過的態度,我們常常以為對抗、監督,是一種常態。
- 此處的「行善」、「作惡」是籠統的說法,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行善」、「稱義」或「作惡」。我們也該可以同意一個有效管理的政權,基本上還是有一定的賞善罰惡,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對執政掌權者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即掌權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稱讚行善的,懲罰作惡的。13:4保羅說明做官的人是上帝的僕役(不管他願不願意或知不知道),至終是要成就上帝的心意(就是13:3-4的賞善罰惡)。即使他一時並不執行公義,表面上看起來有多少偏差,最終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而不是掌權者自己的意願。
- 此處的意思是統治者既然耗費心力管理我們,那他應有的回報我們應該要給他(像欠債一樣來還債),包含各項稅金、敬畏與尊榮。
- 一般原則上對政府的態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賜的權柄之時,信徒效忠的對象當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參考(徒5:29)。縱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見(彼前4:14-15)。
- 資本主義社會中,除了政府之外,我們也有不少上司,此處的倫理原則也可以應用在我們的職場中。
- 愛心與律法13:8-10。
- 「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總歸(利19:18)。
- 主再來的激勵13:11-14。
- 這裡的意思是我們離主(不管是主再來或我們死亡)越來越近了,所以要脫掉屬黑暗的行為,換上屬於白天(天國)的武器。
- 行事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放縱私慾13:13-14。
- 「披戴主耶穌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穌的美德,如同人穿上美衣一樣。此處也有可能用希臘舞臺劇的背景,要演員放棄自己的身份全力投入他所扮演的角色。
- 因為有見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來。
默想: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意即不可叫別人因我們而遭受損失。「惟有彼此相愛,」『彼此』不單指基督徒之間,乃指與所有的人共處。「要常以為虧欠」意常自覺在愛心上未盡當盡的責任,應當善待人的未曾善待,該幫助人的沒有幫助,常想到自己對人應有之愛心。當我們開始學會感覺到,別人的事就是我們的事,別人的難處就是我們的難處,別人的重擔就是我們的重擔時,也就開始有了『彼此相愛』的心。
- 「愛就完全了律法」。猶太人的律法師,把所有的舊約律法整理成六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其中二百四十八條規定應該做的事,三百六十五條規定禁止做的事,原本單純的誡命,變得複雜得不得了。事實上,上帝頒布律法給人的目的,是在於阻止對別人失去愛和尊重。有一句名言說:『愛上帝──你可以隨你的意思去做。』如果整個人生為上帝的愛所統治,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律法了。
禱告:
親愛的主!在愛上我是一個欠債的人,欠了袮的債,也欠了人的債。願袮聖靈提醒我,常以虧欠的心與人相處,使我成為和平之子;為了還福音的債,讓我成為袮救贖恩典的管道。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