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08

請先讀耶利米書第八章

第八章靈修感想:

  1. 呼籲猶大人要舉哀,因為他們已經被上帝拋棄,將會遭受嚴厲的刑罰7:29-8:3。
  2. 7:30形容百姓拜偶像污穢聖殿,就像(結8:1-18)所描述。亦可參考(王下21:3,5,7)。
  3. 「欣嫩」子谷:字義是「悲嘆」。可能是外來語。是耶路撒冷以南的山谷。約西亞王宗教改革時,曾不許人再在那裏,使兒女以火獻給摩洛。這地是偶像敬拜之地,後期成為焚燒垃圾及戰爭的死屍,是我們對「地獄」認知的原型。
  4. 「陀斐特」:字義是「焚燒之處」,是獻兒童為祭給摩洛神的場所。一般認為陀斐特位於欣嫩子谷的邊緣,尚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
  5. 在古代對於安葬是相當重視,如果連屍骨都會被挖出來,而且像糞土一樣被散置,是非常不能容忍的事情。
  6. 8:1-3又是一次「任憑」的例證。上帝用曝屍於天體之下,來懲罰生前喜歡敬拜天體的人。至於這些領袖屍體被挖出來的原因,很可能是侵略者希望取得值錢的陪葬品導致的。
  7. 人跌倒會爬起來,但是上帝的子民離開上帝卻不回來,也不如禽鳥一般遵守上帝的法則8:4-7。
  8. 8:4-7耶利米表達他認為百姓的選擇和作為是極為反常與不合理的。
  9. 一般戰馬在戰場上折損的狀況也很慘烈,但是馬還是不顧危險衝入戰場,這件事情的確不智。猶大人背叛神不回頭,也一樣不智。
  10. 百姓跌倒不會爬起來,又不如禽鳥會遵守上帝的法則,怎麼說自己有智慧呢?丟棄上帝的話,怎麼還會有智慧?所以上帝一定要懲罰他們8:8-12
  11. 「耶和華的律法」:尤其是約西亞時代找到律法書(王下22:3-23:28,代下34:8-35:19),猶大人更能說自己擁有上帝的「成文律法」。
  12. 約西亞時代找到的律法書,到了這個時候,好像只是一個「研究用的考古發現」,那些字句只是「以前的文件」,不是「上帝的律法」,文士和智慧人還可以「拒絕」這些文件。
  13. 也有人認為這些文士刻意只講出律法書中的應許,但卻不說明律法書中的公義與忠誠的要求,這樣偏差的解釋律法,等同於是「棄掉律法」。目前我們周遭的許多講道,是不是也犯了一樣的錯誤。
  14. 上帝決定要完全滅絕這些百姓,敵人一定會來攻擊此地8:13-17。
  15. 「葡萄樹」、「無花果樹」:兩個字都是「單數型態」,都是象徵「以色列國」。「沒有果子」指「沒有了百姓」。另外在舊約中,葡萄樹與無花果樹是神同在與平安的象徵,如(王上4:25,彌 7:1)。
  16. 「葉子」:原文是陰性單數型態(一般都是用陽性),而且有定冠詞。耶利米是暗指「耶路撒冷」。
  17. 「不服法術」:一般人會想起(民21:4-9)的記載,不過當時亦流行一種迷信,認為有些法術可以讓人驅走曠野的蛇(這應該是當時以色列人的大威脅),耶利米以此為諷刺。
  18. 先知為百姓的狀況憂愁、哀痛8:18-9:1。
  19. 8:22都用反問的手法,答案不言而喻:「當然有!」,但以色列人卻不肯敷藥或沒辦法敷藥。
  20. 難怪耶利米被稱為流淚的先知,他宣告咒詛時,帶著對受眾的愛,以致他要哭泣。
  21. 這段經文是耶利米獲稱流淚的先知的主要原因,但也可以視為神才是主要的說話者,因為8:19,9:3,6,9幾處明顯是神說話。另外,這段經文常用「我百姓」這個主人對附屬國常用的字眼也是線索之一。所以這段可以視為神對於百姓如此犯罪的憂傷愁苦,並透過耶利米來表達。但也有學者認為這邊純粹是耶利米孤獨流淚痛苦而寫出的。

默想:

  1. 人不可能從來沒有跌倒過的,其實問題並不在於跌倒,乃在於你跌倒了,肯不肯再站起來,繼續地再走下去便是了。故此,人真正的失敗並不是因為跌倒,乃是跌倒了不願意重新站起來。當然我們並不喜歡隨便地跌倒,但要緊緊地記住,跌倒了一定要再站起來,並要回到父神的面前,衪必定原諒和再次收納我們的,何況衪還時常等候著我們呢!
  2. 以色列人遭遇到這麼多的事情,其實問題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個,就是「沒有聽從神的話。」這才是問題的所在,其他只是結果而已。同時,這也是對我們屬靈生命的提醒,千萬不要把主要的問題次要化,把重要的問題淡化,更加不要本末倒置,輕重不分。忽略了我們生命中的大問題–沒有聽從神的話!

禱告:

親愛的主!提醒我千萬不能忽略我屬靈生命中,所有問題的焦點,聽從祢的話,順服祢的吩咐,是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代替的。懇求祢,幫助我作個凡事順服祢話語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