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短短的的幾節聖經中,耶穌用了很多不同的比喻,城造在山上,燈放在桌上,光照在人前,比喻基督徒的生活見證,這些比喻都有共同的特質,就是讓別人能看見,其中耶穌強調我們就是世上的光,光有好幾個功能……
<1> 使能看見(照明)
基督徒的生活就好像光一般不能隱藏,使每個人都能看見,當你在一斗室點著油燈,全個房間都受著這燈的影響,在房間的每個角落都看到這燈的亮光,身為基督徒就應不怕別人看,不怕別人知;為什麼我們怕,是因為我們還有很多幽暗的地方,不願被神掌管,還有很多自己不願意處理和放棄的罪,所以怕別人看,怕別人知;但耶穌的話非常清晰的說,基督徒的本質是光,就是被人看被人知,別人因我們我的見證,從我們的身上反映著上帝的形象,知道神是一位怎樣的神。
<2> 驅走黑暗
光的另一特質就是驅走黑暗,光所到之處黑暗就會消失,就好像在約翰福音所說耶穌就是是世上的的光,「那光是真光,照光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耶穌來到世上,照遍人間的黑暗,連人心中所想的也無所循形,就像文士法利賽人的動機也被耶穌所洞悉,基督徒也要像光一樣,照遍人間的黑暗,雖然不容易,但要知道,就算是全世界的黑暗加起來那也不能征服我們這一點燭光。
<3> 指引示警
自古以來世人都以光為指引及示警,在詩篇119:105節中就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有了光人就不會失腳;人在迷路的時候,也是向有光的方向走;我們基督徒就是光,要指引世人當走的路,當別人走向危險時,我們必須發出警告;在七十年前有一艘客船匈牙利號由英國出發航行去加拿大,途中在燈塔附近風浪大作,由於掌燈的人疏於職守,以至全船的人無一生還!弟兄姊妹我們就好像燈塔上的光一般,越是危急的時候,就越需要我們的光。
總結:很多時候,我在想,如果自己能夠做光,照亮別人,那該給自己的生命增添多少意義啊。沒錯,這也正是耶穌要我們基督徒所做的。但願所有的基督徒朋友都能夠活出生命之光來,照亮我們周圍每一個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