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00

一起做靈修已經完成了馬可福音,之後便是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簡介

  •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路加這兩部著作,原是一本早期的教會歷史。在第二世紀,新約正典形成的過程中,它們就已經被分開了。第一部份歸入四福音中,另一部份獨立流傳。它們是寫於第一世紀後期,提供了由耶穌基督到主後六十年的一些歷史資料。他依照古典歷史家的手法,把「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與其他在巴勒斯坦四周政要人物的任期並行而論(路3:1)。他把整個基督教的起源,配合在當時世界歷史的架構中。在新約作者中唯有路加用這方法提名羅馬王帝;在他的記錄中,特別是使徒行傳,更經常重複的回應到所涉及的年代,東羅馬帝國的統治者、要省、重職和城市。
  • 在路加福音中,路加特別關心耶些貧窮人之外,還有女人、撒瑪利亞人、稅吏和罪人,他們受到耶穌特別的關注。馬太和路加都提到耶穌「與稅吏和罪人為友」(太11:19;路7:14),但只有路加最著意刻劃這個主題。
  • 對於猶太人來說,釘十字架這件赤祼祼的事實,非但証明了耶穌不是彌賽亞,更是死在神的咒詛之下。對於希臘人而言,傳一個被釘死的教師和拯救者是荒唐的,對知識份子更是一個侮辱(說被釘死的耶穌已經從死裏復活,是更大的侮辱)。傳講一個被釘死的基督,對不同的群眾都成了絆腳石。早期信徒就用多種不同的方法去應付。主後第二世紀是基督教護教鬥士的全盛期,他們的著作抵禦著從猶太拉比、希臘哲學家和羅馬官長等各方面而來的攻擊,為自己的信仰申辯。這些護教鬥士相信在第一世紀的路加身上取得典範,藉著歷史記載,在猶太人、希臘人及羅馬人面前維護基督教。在對抗猶太人時,路加以司提反來答辯(徒7:2-53);在對抗希臘人時,路加以保羅在亞略巴古的講論答辯(徒17:22-31);在對羅馬法律的攻擊時,路加則極力解釋,耶穌被定罪是司法上的謬誤:誠然,本丟彼拉多是宣判了祂死刑,卻是很勉強的,可以說他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屈服於大祭師的勢力下。
  • 保羅晚年,最末後被記載下來的一句話,很清楚的表達了路加的神學觀點:「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徒28:28)路加最著重的是蘊藏在耶穌裏,神普世的救恩。

禱告:

親愛的主!祢的救恩是為萬民而設,祢的愛深入社會中的弱勢社群,求祢賜給我們一顆更大的心,讓我們能將福音傳到那些不起眼,被人忽略的人群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