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0b

請先讀路加福音第十章(二)

第十章靈修感想:

  1. 好撒瑪利亞人10:25-37。
  2. 「律法師」:「熟稔律法的」,指「通曉聖經的學者」。「試探耶穌」:「試探」是「試驗」。經文表示律法師「想要試驗耶穌」。
  3. 耶穌反問律法師關於律法上的記載。律法師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以此為正確答案10:26-28。
  4. 「鄰舍」:「鄰居」,原文的意義是「一個和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但是猶太人加上了種族的因素,認為「鄰舍」不包括與他們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及外邦人。而法利賽人更可能連一般平民都不納入「鄰舍」之列。
  5. 律法師可能是要來抓耶穌的把柄,雖然不知道他到底要用怎樣的方式來抓耶穌的把柄,也許這問題不過是一連串問題的開始,或者這不過是律法師要來鑑定耶穌水準的測驗。但是顯然耶穌的反問顯露出這律法師自己早就已經知道問題的答案。所以律法師得要更進一步的問「鄰舍」的問題來顯出自己不是故意找耶穌麻煩。
  6.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10:30-37。
  7. 「下耶利哥」:「耶利哥城」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座落於約旦河谷,地勢低窪。連貫耶路撒冷與耶利哥長約27公里的道路,極其陡峭荒涼,是強盜出沒之所。耶路撒冷與耶利哥高度差超過1000公尺,所以用「下耶利哥」。
  8. 「落在強盜手中」:原文有「被強盜包圍起來」的意思。「半死」:「半死不活」,聖經中僅出現一次。半死的狀況可能帶來不潔。
  9. 祭司與利未人遇到這人,都繞開去了10:31-32。
  10. 祭司與利未人見死不救,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避免接觸死屍沾染不潔,有礙執行宗教儀式。這一幅景象生動、有力的表達了猶太人禮儀律法上的錯誤。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11. 「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在所提到的這些人,原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撒瑪利亞人最不可能有這種「愛鄰舍」的舉動的。
  12. 「店」:「客棧」,指「一個接待客旅的公共場所」,和(路2:7)耶穌誕生的「客店」相比,是設備較好,可供旅行者和其車馬休息過夜的地方。
  13. 「二錢銀子」:「兩個得拿利」這個數量的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
  14. 耶穌反問律法師到底誰是真正的鄰舍?10:36-37
  15. 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公認的律法的總綱卻完全沒有做到,反而猶太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倒在真正實踐這律法。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若只為保障一己安全,或者只顧拘泥條文,罔顧愛神愛人的責任,是對律法精神的破壞。愛鄰舍就是幫助一切有需要的人。
  16. 馬大和馬利亞10:38-42。這段經文是路加獨有,並未出現在其他福音書中。
  17. 上帝的話語是一切事奉的基礎和根本,不要讓教會或個人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分散或者佔去了應該用在神話語上的注意和時間。馬大一心一意想做個盡責的主人,馬利亞一心一意要做個好門徒。耶穌在這個家庭裡的責任不是來作客人,而是要完成祂傳道的使命。耶穌責備馬大讓物質上的忙碌妨礙了屬靈的生活。
  18. 這一段放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10:30-37後面,且是獨特的題材,作者顯然是要告訴讀者怎樣才是真信仰,值得我們去深思。 

默想:

  1. 當時強盜的來源,猶太歷史學者約瑟夫認為,在耶穌說這個比喻前不久,希律王解雇了營建聖殿的四萬名工人,其中大部分的人因失業成為遊民,甚至有的做了攔途搶劫的盜匪。耶穌在故事中並沒有說強盜搶奪了這個人,祂集中說明他們用暴力惡待旅客,把他打個半死,發泄心中怨氣就丟下他走了。
  2. 在比喻中的那三個人,誰是受傷者的鄰舍?律法師回答說,是那憐憫他的。律法師雖然不願意,但他不可能有其他的答案,他不得不承認,那好撒瑪利亞人才是真正愛鄰舍的人。「誰是我的鄰舍」可說是問錯了問題,因為我們不應先界定愛的對象然後以愛待之。「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條誡命,不應從「鄰舍」定義的角度著手,乃應從「愛」著手。
  3. 馬大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煩擾」的希臘文是動詞,屬於過去不完全被動語態,是繼續被煩擾的狀態,是一大堆工作追著令她煩擾的意思。主並沒有責怪馬大忙碌是錯誤的,只是提醒馬大有一件不可少的事情,她忽略了。「不可少的」在聖經的原義中是必須的(But one thing is needed),不是可有可無的。耶穌是在提醒馬大事奉中的優先次序。

禱告:

親愛的主!祢教導我,生命中真正必要的事並不多,我們耗費大量時間去做的事未必都是必要的。我們不可容讓任何人、事、物、當然也包括了事奉,把這「上好的福分」奪去,因為我們與神相會,親近神、享受神,並聆聽神向我們說話的神聖時刻,就是上好的福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