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路加福音第十四章(二)
第十四章靈修感想:
- 筵席的比喻14:16-24。
-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取自馮蔭坤先生「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 當時有能力辦筵席的人,一定有相當的經濟能力,因為要能有大房子可以容納賓客(當時沒有今天的餐廳),有能力辦大筵席的人,更是有大房子可以容納大量賓客。
- 客人們各用不同的理由推辭不赴宴14:18-20。
- 這三個推辭的理由都不太合理,地、牛都已經買了,妻子也娶了。似乎沒有什麼理由說一定不能去參加筵席的。地、牛都不會跑掉,妻子可以一起帶去,因此實在不是推辭的好理由。尤其地在買之前應該已經看過了,牛應該也試過了才對。
- 當時能買地的人應該都是有錢的上流階級,能夠買五對牛的人,也表示其擁有大量的耕地需要耕種,結婚是一般人都可以勝任的事情,但至少也要有能力付出聘金。這三種相對豐富的人,拒絕主人的邀請,喪失機會,反倒是那些本不應該參加筵席的人有機會參與。
- 按當時的習慣,筵席一般是在下午的後半才開始,因此看地、試牛應該都可以等待明天早晨,而不必急在即將日落的筵席時間。因此這裡的推辭可能是一種「託詞」,甚至有侮辱主人之嫌疑。
- 僕人回去報告主人,主人就動怒,要僕人去找一些本來沒有邀請的人來赴宴。又要僕人四處勉強人家來赴宴,直到屋子坐滿14:21-23。
- 「勉強」:「力勸」、「促請」,意思是「理性的說服」而不是「強迫」的意思。但此字帶有「催促」的意思。
- 結論:先前邀請的人沒有一個能夠享受筵席14:24。
- 原先擁有優先權利的被邀者(可能指「法利賽人」或「猶太人」),居然自己放棄了權利,侮辱了主人,反而喪失了赴宴的資格。那些原本沒機會赴筵的弱勢群體、外邦人,反倒有機會進入天國的筵席。
- 作門徒的代價14:25-35。
- 在猶太傳統中,外邦人皈依猶太教時,須要離開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過往,此處耶穌的呼召等於轉換信仰,要改變自己的思想行為,跟隨救世主。
-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意義就是「準備去被釘十字架」,因此「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基本意義就是隨時準備犧牲生命去面對最嚴苛的刑罰。
- 不管是蓋房子、打仗,都應該要慎重計算代價,才不會被人取笑或遭致嚴重的後果。而選定一個信仰作為自己生命的目標與價值觀的標準,自然也不應該輕率,應該慎重考慮後才做決定。
- 當時使用的鹽是含有多量雜質的鹽,當整塊鹽中的鹽份用完只剩雜質時便淡而無味,只好扔掉了。這種失去鹽分的雜質,看起來可能和原先的鹽塊外表相似,然而內在的本質卻不是鹽。
默想:
- 猶太人描述上帝進入歷史的一刻所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是彌賽亞的筵席。向耶穌說話的那人,心中所想的便是這樣的筵席。在他說及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的時候,他心中想到的猶太人,並且唯獨是猶太人而已。一般來說,正統的猶太人從來沒有夢想到外邦人和罪人,竟然可以在上帝的筵席裏有份。這是為甚麼耶穌要說出這個比喻的原因。
- 一切推辭赴宴的理由都是因為人只專注世界上的事物,而沒想到永生的事。他們三個人都不在乎自己會錯過甚麼,更不在乎是否還有機會再次赴宴。他們不瞭解也不在乎這場筵席只舉行一次,他們不瞭解也不在乎自己所失去的並非只是美味的食物,而是能夠與主人一同坐席,同享愛筵。請不要忘記,今生是短暫的。比喻裡的地、牛和婚姻,都不是永恆的,到你死了以後,這一切都會失去了它們的價值。
- 耶穌從來沒有降低標準來欺哄人跟隨他,反而要所有要跟隨他的人,要思考並慎重計算代價才決定。另外形式上是耶穌的門徒並沒有意義,不過是有如「失了味的鹽」而已,有沒有真實的內涵(鹽分)才是更重要的。
禱告:
親愛的主!祢讓我們再次看見祢盛大的救恩筵席;祢是恩慈的,願意接納所有的人就近祢,求祢給我們智慧,不要在世上的事物上浪費時間,叫我們快跑赴祢的盛筵。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