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5

請先讀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靈修感想:

  1. 迷羊、失錢、浪子的比喻15:1-32。
  2.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3. 法利賽人稱「不守律法的人」為「屬世之民」,認為不能把金錢、秘密、孤兒交付給他們,也不能接受他們的證言,不可陪伴他們旅行,當然更不可到這種人家中作客和邀請這種人到家中作客……種種的隔離措施,無非是避免自己沾染污穢,因此耶穌接納這種人對法利賽人來講,實在是難以接受的舉動。
  4. 「吃飯」:這種行為表達出耶穌不只是單純的與罪人交往,更表示接納與認可。
  5. 失羊的比喻15:3-7。
  6. 此處「比喻」使用單數名詞,顯示接下來的三個比喻是相互關聯的。
  7. 牧羊人邀朋友鄰舍一起來慶祝,當時的文化相當重視群體,受邀的人通常會參加,否則不但是不給邀請人面子,而且也暗示不加入邀請人的群體。耶穌在比喻的故事後面加上這一段,顯示一個人得救並不只是個人的事,也會影響整個上帝子民群體,耶穌在此邀請法利賽人一起為稅吏和罪人的得救歡喜快樂。
  8. 「不用悔改的義人」:是諷刺的話,指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
  9. 失錢的比喻15:8-10。
  10. 這婦人急著想找回錢幣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因為這錢幣的價值也蠻高的,對於不富有的人也算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另外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巴勒斯坦已婚婦女的記號,就是在頭上紮一條頭巾,上面綴了十個銀幣,然後用銀鍊子串起來。這條頭巾的作用有點像是婦人的結婚戒指,因此如果失去的是這十個銀幣之一,那就會引起一陣急切的找尋。
  11. 失子弟兵
  12. 失子(浪子)的比喻15:11-32。
  13. 依照猶太律法的規定,兄長可以比弟弟多分一分財產,所以弟弟應該可以有產業的三分之一,可參考(申21:17)。另外根據律法,小兒子也沒有理由要求父親現在分財產。當時有兩種繼承產業之方法:一是死後遺產,二是生前父親主動分家(創25: 6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因此父親在此時分財產在當時是很不尋常的事。
  14. 由小兒子從事放豬的工作看來,小兒子離開父親是到非猶太人的地區去。他放棄了自己的家,甚至離開本國和本族(也有可能包含自己傳統的信仰)。耶穌等於是用這個小兒子的處境來描述罪人與稅吏的處境,他們的環境壞到已經無從考慮宗教上的潔淨與敬虔,甚至比外邦人還污穢。
  15. 轉捩點是當小兒子想到父親的豐富,決定向父親認錯並且願意以雇工的身份回到父親身邊15:17-20。
  16. 父親卻接納失喪的小兒子之回頭,仍願意當他是兒子,並要僕人殺牛犢慶祝,因為他認為小兒子是失而復得、死而復活的15:20-24。
  17. 事實上在當時的社會中,沒有人會覺得這個小兒子不是罪有應得、自作自受,甚至他最後決定要回父親家,也是充滿了經濟的算計。但這父親顯然不是這樣看,也顯出上帝是怎樣看這些犯罪又想悔改的人。
  18. 大兒子聽見歡樂的聲音,問明事情的真相就生氣,認為自己遵命行事並沒有換得父親的賞賜,而墮落的小兒子作惡多端卻得父親的歡心15:25-30。
  19. 許多解經家認為此段的標題應該訂為「父愛的比喻」而不是「浪子的比喻」,理由是因為重點是表達上帝接納罪人的愛,而不是浪子的悔改。
  20. 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都是為了回應15:1-2中自義的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質疑,說明上帝對人的心意不是幸災樂禍,也不是樂意與罪人隔絕,而是有如失羊的牧人、失錢的婦人以及失去兒子的慈父一樣,殷切的尋找,盼望失喪的人快回來。

默想:

  1. 父親在相離還遠的時候就看到小兒子,還飛奔過去與他連連親嘴。顯然父親是常常依門等待兒子的歸來。一方面父親的年紀可能也有一把了,跑步過去應該是很不尋常的動作,而這時小兒子的裝扮和衣著可能也很污穢,願意與他連連親嘴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充分表達了父親的愛。
  2. 父親沒有對大兒子的正直和忠心做任何評論,反而強調他和大兒子之間的親密關係。而父親眼中,大兒子可以擁有他所有的一切,而大兒子卻認為父親是個刻薄寡恩的主人,要他用刻苦的工作才能換取其歡心。似乎父子之情在大兒子的心中是蕩然無存的。我們的信仰是不是也會墮落成把上帝當成是一個嚴厲的主人,而非是愛我們的父親?

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袮以無條件的愛來饒恕接納我,使我能在耶穌基督裡享受袮為我預備的天上各樣的屬靈福分,懇求袮的聖靈幫助我,常存感恩的心來領受袮的豐盛,使我福杯滿溢,成為別人得恩福的器皿。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