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鴻書01

請先讀那鴻書第一章

第一章靈修感想:

  1. 尼尼微受刑的宣判1:1-15。
  2. 此段說明先知宣判尼尼微的罪行,並非基於狹隘的民族愛國情操,而是基於上帝的屬性。
  3. 伊勒歌斯人,那鴻論尼尼微的默示1:1。
  4. 審判者─耶和華1:2-15。
  5. 「忌邪」:原文作「嫉妒」,是描寫逼切強烈的渴望。又是用人的情感來描寫上帝某種屬性的用法。其他經文可參考:出20:5,34:14,申4:24。此詞不是指人惡意嫉妒別人,乃是指夫妻之間對另一方強烈的忠貞要求。若有一方有不貞的表現,將導致另一方強烈的痛苦和反應及憤怒。正如先生不願太太紅杏出牆,上帝也不願人把其他東西當上帝。這樣的「嫉妒」並無不道德的成分,而且背後都是基於強烈的愛和合法的盟誓,因此一般都出現於上帝和祂的選民之間。
  6. 「施報」:非指報復,乃指報應。「大有憤怒」:原文作「憤怒的主」。
  7. 上帝的能力極其浩大1:4-6。
  8. 耶和華定意要審判尼尼微城1:7-15。
  9. 耶和華本質是良善的,且是患難之日的保障,而且祂知道誰是把祂當避難所的人1:7。
  10. 「認得」:指進入密切的關係,不只是知識上的知道,也包括關係的建立。
  11. 但耶和華必毀滅尼尼微城1:8。
  12. 審判的原因:設謀略攻擊耶和華1:9-14。
  13. 猶大人從此得脫離亞述的轄制,重新過敬拜上帝的生活1:15。
  14. 「山」:指「錫安山」(耶路撒冷在此山上)。「中間經過」:攻擊。

默想:

  1. 聖經中另一卷書論尼尼微的是約拿書,約拿書講神藉著約拿向尼尼微人宣告悔改滅亡的信息,尼尼微人從君王到百姓因信服神都悔改,神免去了尼尼微的毀滅。距離約拿書大約七十年後,那鴻書要表達什麼呢?有沒有注意,今天經文中有一個字不斷出現,就是「怒」,神的忿怒。所以,可以這麼說,約拿書通過尼尼微悔改信靠能夠蒙拯救,來表明神的慈愛;而那鴻書通過尼尼微頑固悖逆必然遭滅亡,來表明神的公義。
  2.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罪就是悖逆神,罪就是與神為敵。神的忿怒就是對罪必須追究,對罪必須實施公義的刑罰。神有慈愛,但對於頑固悖逆,不肯悔改的,神必以忿怒施報。

禱告:

親愛的主!祢是公義的神!祢不以有罪為無罪,祢的忿怒是對罪公義的回應。我願意向祢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住在我生命裡面,我也願意順服耶穌基督為主,不斷地過聖潔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