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03

請先讀阿摩司書第三章

第三章靈修感想:

  1. 以色列的罪行與刑罰3:1-6:14。
  2. 共有五篇講章,三篇以「當聽….的話」開頭,兩篇以「有禍了」開頭。
  3. 第一篇3:1-15。
  4. 審判的基礎3:1-2。
  5. 上帝有主權:以色列人是上帝從埃及帶上來的3:1。
  6. 關係獨特:上帝在萬族中獨特的揀選了以色列人3:2。
  7. 先知發言的緣故3:3-8。這一段是一首詩。
  8. 3:3可以譯為「二人若沒有約定,怎會一同走路呢?」當日在猶大荒僻的山地,路人稀少,若有兩人同行,必是預先約定的。也暗示上帝與阿摩司就是「有約定」、「有盟約」,所以會配合共同做事。
  9. 3:4的「獅子」,依照與阿摩司年代相近的何西阿書(何5:14)的用法,是用來形容上帝審判的威猛,此處可能也暗指「上帝的審判」,這樣「吼叫」就是指「上帝審判前的先知警告」。1:2的獅吼比喻也驗證這個看法。
  10. 先知發言也是因為耶和華的指示3:7-8。
  11. 此處暗示上帝的憐憫,上帝要審判前,一定先透過先知警告百姓。先知用一連串說明因果關係的問句,目的要指出先知的信息是由神而來,他既提出審判的警告,必定是因為神要降災,故此聽的人應該有回應。
  12. 罪行與審判3:9-15。
  13. 撒瑪利亞城內公義混亂,欺壓之事不斷,人們在家中累積暴力與毀滅,不知做正直之事3:9-10。
  14. 依照舊約的律法(申17:6,19:15),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才能將人定罪,因此先知邀請亞實突與埃及來擔任見證人。
  15. 埃及、非利士、亞述一向被以色列人認為是罪惡的外邦國家,而先知邀請這些國家的首領來觀看上帝選民犯罪的狀況,更是諷刺以色列人犯罪程度的驚人。
  16. 上帝的審判之一:敵人圍攻、搶掠城堡,僅極少數人得救3:11-12。
  17. 牧人要搶回獅子口中羊的殘骸,是為了向主人交代,證明羊的確是被野獸吃了,可參考(出22:12-13)。
  18. 3:12的經文中有許多意義不明,但是整體的意義是很清晰的:正如牧人勉強由獅子口中搶回少量被撕碎的牲畜殘骸,以色列首都的居民剩下的也如同殘破的被褥。
  19. 上帝的審判之二:審判宗教上的罪(王下23:15記載此審判的實現)3:13-14。
  20. 「雅各家」:北國擁有十個支派,雅各大部分的後裔都在北國,所以此處用「雅各家」來指北國以色列。
  21. 「砍下壇角」的意思是不留任何尋求安全的機會,亦即以色列人在審判的日子,沒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無人倖免於難。
  22. 上帝的審判之三:剝削者的奢侈房產要被毀3:15。

默想:

  1. 神用好幾個比喻來解釋,歸納起來,我看見有這麼幾個原因。第一,百姓與神不同心,所以也不同行。第二,神一而再,再而三地,藉著先知,警告百姓,預言災禍,但百姓毫不懼怕。第三,通過獅子抓食,機檻網羅捕鳥,表明罪孽必收到公義的刑罰。想一想,蒙神賜恩從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的,在萬人中被神呼召出來做祂百姓的,竟然不與神同心,也不與神同行,一再犯罪得罪神,一再拒絕神藉先知對他們的規勸,警告和災禍的預言,因此他們的罪孽就必定要受到公義的刑罰。神要追討一切的罪孽。
  2. 享有獨特的恩典,同時亦有嚴格的要求。所以這樣的標準只能直接適用於以色列人與教會,用到社會上的一般人則要經過多一些考慮。但無論如何我們可由此看見上帝對一個國家社會的真正要求是什麼,因而我們也該盡力讓我們的社會公義符合此處的要求。

禱告:

親愛的主!幫助我不要離棄你的恩典和真道,不要繼續地得罪祢,以致把耶穌基督重釘十字架。相信祢必要追討一切的罪孽。幫助我真正投靠在耶穌基督的恩典裡,悔改歸向祢,脫離罪,勝過罪。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