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2a

請先讀馬可福音第二章(一)

第二章靈修感想:

  1. 醫治癱子2:1-12。
  2. 「不得近前」:直譯是「不能帶到他的面前」。「拆了屋頂」:巴勒斯坦的屋頂多是平的,屋旁有梯級可上去。這些屋頂是用瓦塊或樹枝和黏土混合蓋成的,因此易於拆通。
  3. 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免了,引起文士的議論與批判2:5-7。
  4. 「你的罪赦了」:癱子原來是希望得著醫治,使能再次行走,但在主的面前,他得著的更多,就是罪得赦免。
  5.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6. 癱子得醫治的關鍵是:1.抬他的人及他都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2.他們採取行動把癱子抬到耶穌面前。
  7. 耶穌與利未2:13-17。
  8. 耶穌呼召利未,利未就由收稅的地點起來跟隨耶穌2:13-14。
  9. 「利未」:又叫「馬太」,「馬太」是「神的恩賜」的意思。「稅關」:收稅的地點。可能設在海邊或大路邊,以便向往來商家徵收路稅、營業稅或關稅等。
  10. 耶穌參與利未家裡的宴席,與收稅者和罪人同席2:15。
  11.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罪人」:指 (1)生活邪惡、違背舊約道德律法的人。 (2)不守文士、法利賽人所定禮儀規條的人。
  12. 文士質疑耶穌與罪人混雜,耶穌說明他來是要召罪人2:16-17。
  13.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14. 「一同吃飯」: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與人同席」的舉動背後有其特殊的含義,表示把平安、信任、原諒給予同席的人。人們藉著同桌吃喝,建立交情、表明互相的接納。
  15. 然而我們深深的知道這世界上沒有健康的人,也沒有義人,只有自以為義的人。也因此只有知道自己有問題的人才懂得回應耶穌的呼召,懇求耶穌的醫治,麻木無知而自以為義的病,恐怕是最為危險的一種病。福音的本質不是在告訴人他是沒有病、沒有罪的,而是要人知道自己的病與罪,進而到上帝面前來求醫治求憐憫而得到救恩。知道自己的罪,是進入上帝恩典的第一步。

默想:

  1. 「他們的信心」抬癱子之人的信心,一面是『團體的信心』,一面又是『行動的信心』。「他們的信心」是指抬癱子的人,當然也包括那個癱子本人;四個朋友的信心和所付出的代價,他說那些人「拆了房頂」(可2:4) 猶太人的房子外面有樓梯,可登上平面的屋頂。屋頂多數是用瓦、板條和灰泥建成,要拆穿一部分並不困難,重要的是,他們相信只要見著耶穌,癱子便能得著醫治。有信心並不等於沒有困難,就因為是有困難才能突顯信心的重要。
  2. 在耶穌的門徒中,利未(馬太)所放棄的是最多和最大。他真的能夠捨棄一切而跟從耶穌。彼得、雅名、安得烈和約翰等人仍有機會重操舊業;海裏的魚是捕之不盡的,他們重操舊業並不是一件難事;但馬太則不同,他真的把自己的後路完全封絕了。他決志從主,而放棄了一份入息優厚的職業,從此,再沒有機會復職的。這樣的決定,必定是一個能立大志,能創偉業的人,才可以做得到的;而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時也需要像馬太一樣,作出這樣重要的決定。

禱告:

親愛的主!願祢幫助我,開我的眼睛,開我的耳朵,也打開我的心,當聽到祢的呼召,願意立刻放下一切,快跑跟從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