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一)
第二十二章靈修感想:
- 娶親宴席的比喻22:1-14。
- 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打發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不肯來22:1-3。
- 猶太人常將彌賽亞時代的福樂比喻為筵席,又常將神比喻為「王」,因此這個比喻就不言而喻了。
- 王又打發其他僕人去請客人,說明自己已經預備妥當,請他們來赴宴22:4。
- 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有些去做自己的事,有些凌辱或殺害王的僕人22:5-6。
- 王的反應: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並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22:7-8。
- 王要僕人四處去找人來赴宴,直到宴席坐滿客人22:9-10。
- 國王發現賓客中有人沒有穿禮服,就將之趕出去22:11-13。
- 「禮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場合穿的清潔服裝(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期客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 這裡的禮服,既然是指「赴宴的人理應穿著的衣服」,那應該是指成為基督徒理應活出基督徒的生活樣式。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卻不是毫無標準的(至少要立志把上帝當上帝嘛!)。
- 耶穌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22:14。
- 不管是之前被召的賓客或後來不穿禮服的人,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的。
- 納丁稅的問題22:15-22。
- 法利賽人打算陷害耶穌,派人問耶穌是否可以納稅給羅馬皇帝22:15-17。
- 納「稅」:此字指「每個成年人一年一度必須繳納的人頭稅」。當時每個十四到六十五歲的人都要繳納這筆稅。
- 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應該要納,那百姓基於強烈的選民意識和對羅馬政權的不滿就會失去對耶穌的擁戴。如果耶穌回答不可納稅,那就可以被當成反政府份子,向羅馬政權告發。
- 看到這群人的問題,就能體會前面的客套話多麼奸詐,他們的意思就是耶穌理應不懼權勢,反對該撒的收稅權,而落入他們的陷阱中。
- 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質問他們為何試探自己,並要他們拿出一個納稅用的錢,表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2:18-21。
- 「銀錢」:重三點八公克的錢幣,自西元前268年起使用到西元200年左右。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神之子」。
- 這種納稅用的錢幣既然不符合猶太人的信仰,這些法利賽人倒還是隨身攜帶,輕易就可以找出來給耶穌(耶穌身邊一時還沒有這種錢幣呢!),看起來他們也未必真的是那麼在意使用這種錢幣。
- 耶穌的回答,一方面肯定了國家權力的正當性,也肯定了我們應該納稅給國家。一方面卻也暗示國家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屬於上帝的事物是國家所不應該僭越的。
- 要陷害耶穌的人聽見就覺得希奇,離開耶穌走了22:22。
默想:
- 宴席的比喻: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
- 沒有一個人喜歡納稅給羅馬人。討論納稅的問題,一定會使耶穌陷入困境,要嘛就得罪那些想要取得所納之稅金的羅馬人;不然,就是得罪那些不想納稅的猶太人。這裡我們可以看見人心的險惡,文士和祭司長為一己之私,甚至借用敵人之手,殺害無罪的耶穌;那些奸細為一己之利,顛倒是非黑白,陷害無辜,現今的世界,亦是因爭權奪利而不擇手段,這就是耶穌走上十字架的原因。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看見人心的險惡,罪捆綁了人的良心,甚至放棄自己應有的的立場,利用敵人達到自己齷齪的目的。主啊!感謝祢,祢的救贖使我們從罪中重獲自由。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