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民數記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靈修感想:
- 進入應許之地後獻祭的律法15:1-41。
- 這一串的獻祭條例是為了「討神喜悅」,所以才會把「馨香之祭」給耶和華,因為神本來就清楚指出獻祭的人重要過祭品,這從創4:4-5「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這段可以明顯看出,神所著重的是獻祭的人,而不是獻祭的物。對獻祭有很多規定,對祭物有很高的要求,目的都是要獻祭的人用敬拜的心來獻祭。
- 民15:11-14並不是第一個要求要對本地人及外人一視同仁的律例,舊約許多律例中對於「本地人」和「外人」一同出現的律例有很多,例如:守逾越節(出12:19,48-49;民9:14);守贖罪日(利16:29);不可吃血(利17:14); 性行為(利18:26);褻瀆神的名(利24:16,22);愛人如己(利19:34)。
- 事實上這些規定是通則,誰要奉獻動物給上帝,都是用一樣的規定,不論獻祭的原因與獻祭的人。
- 獻上的初熟的麥子做成的餅15:17-21。
- 「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這片語沒有在舊約聖經其他地方出現。不過在(利23:9-11)有提到收割後要把初熟莊稼給祭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獻給神。此處的意思就是要把麵團用奉獻禾場第一捆收割的莊稼一樣的方式奉獻給神。
- 贖誤犯的罪與膽大妄為犯罪的處理方法15:22-31。
- 「有錯誤」是指「『不知不覺』有錯誤」,可以從「無『心』」、「無『知』」、「無『意』」三個方面來看。
- 15:30-31用了三句話來形容這等人的特色: a. 褻瀆了耶和華(參考王下 19:6,22) b. 藐視耶和華的言語(參考結16:59) c. 違背耶和華的命令。 15:30-31用了三次「剪除」,顯明這段經文的重點,因為「擅敢行事」(蓄意犯罪)是嚴重的對神不敬。
- 處死故意違犯安息日的人15:32-36。
- 15:36「用石頭打死」有兩個重點:行刑的是會眾、行刑的地方是營外。
- 要求以色列人以衣服邊上的繸子提醒自己記念上帝的命令15:37-41。
- 在當時附近的文化中,衣服邊或衣服的繸子代表穿衣者的身分與尊嚴。「一根藍細帶子」:這短語在聖經僅出現三次,除了本處(15:38),另外就是(出28:37 和出39:31)用在那將金牌繫在大祭司冠冕的藍細帶子。所以這邊可能有意跟祭司的衣飾做對比。無論是祭司或一般百姓,穿戴這條藍色帶子有相同的作用,就是叫穿戴的人記起並遵行神的命令,以顯示穿戴者「成為聖潔」的身分。
- 繸子縫在衣服邊上,釘上象徵尊貴的藍色細帶子(斯8:15),是願意遵行神的律法的表示(申6:4-9)。著有繸子的長衣,走路時繸子飄動,提醒著的人須守神的命令。耶穌時代,這種風俗仍保留(太9:20,23:5);但今天的猶太人只在祈禱或宗教 儀式中才這樣做。
- 14:25上帝命令以色列人隔天往紅海的路過去,結果以色列人隔天就去攻打迦南地14:40。實際上他們又「背逆」上帝一次。14:40也顯示他們認為他們的罪惡,只要簡單的認罪、改變作法(由回埃及改成進迦南),就可以解決。但是上帝是要他們到曠野飄流四十年,這是這些罪惡應該負擔的代價。
默想:
- 雖然第十四章是極其悲慘的,但第十五章卻又展現出光明的一面,見證上帝仍是滿有豐盛慈愛憐憫的,這讓人的心不致沮喪,因悲傷過分而導致絕望。人的悖逆犯罪,讓上帝很痛心,但祂的恩典仍不離開。以色列人雖然在曠野漂流,卻仍然得著上帝的保守帶領。
- 獻祭是要恢復人與上帝之間失落的關係,在曠野中,上帝首先教導百姓再次領會獻祭的事。在民數記中關於獻祭的教導,重點是獻祭的應用和效用,特別是突出了素祭的地位,因為他們的失敗,就是沒有好好活在上帝面前。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必須承認,生活上的富裕,常會使我們忘記祢的恩典,總覺得那是我們自己的專業才能,自己努力奮發的結果。主啊!我們的驕傲使我們忘記祢的恩典。求主幫助我們看見,若不是祢的恩典,人一切的努力都要落在虛空裏。主啊!讓我看見祢是賜恩的主,讓我時時心存感恩,以祢為我生命中最大的喜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