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珥書03

請先讀約珥書第三章

第三章靈修感想:

  1. 耶和華對列國的審判3:1-14。
  2. 上帝使被擄之人歸回時,要審判惡待百姓的列國3:1-3。
  3. 人被當成物品,用拈鬮的方式對待,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與妓女過一夜或是換一袋酒,只是為了片刻之歡,便把童子童女賣了,更是沒有人性。
  4. 上帝要審判推羅、西頓和非利士人,並且使他們如以色列人被賣一般賣給其他國家的人3:4-8。
  5. 「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推羅曾經把以色列人賣作奴(摩1:9),非利士曾掠奪以色列的財物(士13:1,代下21:16-17,結25:15-17)。神刑罰他們,讓西頓於西元前345年成為安提阿古三世的奴隸,又讓推羅在西元前586年被巴比倫人圍攻,在西元前332年被希臘人(由亞歷山大大帝率領)擄去,就將其中的人民賣給示巴人為奴。
  6. 「希利尼人」:原文是「雅完人」,愛琴海兩岸的居民。
  7. 「示巴」:阿拉伯半島南方的一個國家(今葉門)。這些濱海國家的人民要被賣給沙漠地區的國家,以報應不熟悉航海的以色列人被賣給慣於航海的國家。「示巴」字義是「酒醉者」。因此,先知指出當初賣童女買酒的人反而被賣給酒醉者。恰好是3:4所說的報復。
  8. 這一段的核心思想就是「上帝的報復」或「上帝的報應」。讓犯罪的列國得到應得的懲罰。
  9. 先知首先宣佈各國人民因其罪行而將被帶到約沙法谷受審(3:1-3),並指出將要臨到他們的審判(3:4-8):賣人的將要被賣。可見神的報復是多麼的精確。
  10. 上帝表示戰爭與審判將至3:9-14。
  11. 「犁頭打成…戈矛」:與(賽2:4,彌4:3)恰恰相反。那兩節經文描述神的治理帶來平安,3:10則是說神要聚集以色列的敵人,審判他們。
  12. 「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葡萄豐收後,會放進酒醡中擠壓,踏成酒,罪惡要同樣被踐踏,在(啟14:14-20)中亦有類似的比喻。
  13. 耶和華要拯救猶大3:15-21。
  14. 當日將日月無光,耶和華使天地震動,並成為百姓的避難所3:15-16。
  15. 末日時百姓就知道耶和華是神,猶大將成為美地3:17-18。
  16. 「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福分要如泉水一樣從神的寶座流出,使祂的子民煥然一新。參考(詩36:8,結47:1-12;啟22:1-12)。
  17. 以色列的敵國將荒涼,但以色列要得福到萬代,耶和華要審判3:19-21。
  18. 這裡審判的信息是神是公義的,欺壓的人要被欺壓被審判,但是就像先知在2:13-14所說傳達的,其用意主要並非強調將要發生的不可避免,而是辨別將來,進而希望現在能用行動去改變將來。
  19. 神用敵人的手來審判以色列人,但神仍要追討他們的罪,尤其是當這些敵人仗恃自己的能力,不知神在背後掌權時。
  20. 神容或會用災難來管教祂的百姓,但祂的用意是希望我們跟祂恢復關係,最終祂仍要賜福。

默想:

  1. 審判的終極目的是要恢復次序、恢復公義。從這段經文的記載,你就會發現審判時候的境況,都是神要扭轉世界上不公義與剝削的作爲。譬如,在審判的日子裡,剝削人的將成為被剝削者,壓迫人的將受到壓迫。那些被召喚到審判之谷的國家,都是那些剝削神的土地和壓迫神的選民的國家。
  2. 毋庸置疑,終有那一天,主在末日再次降臨,神要審判列國,審判萬民。所有的罪惡都要陳列在神的面前,面臨神的憤怒。那一刻,無疑是可怕的。15節說「日月昏暗,星宿無光」。所有作惡犯罪的人,都面臨應有的可怕下場。曾經的繁華都要成為荒涼,曾經的強盛都要成為淒涼。然而,在一片災難可怕的末日景象中,不要忘記神有拯救。這是神大能的拯救。

禱告:

親愛的主!祢是掌管天地審判萬有的神,謝謝祢差派耶穌基督救贖我,擔當我的罪,讓我不被控告,沒有懼怕。親愛的主耶穌,祢必快來。求祢幫助我,帶領更多人在還來得及的時候認識祢得著救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