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馬可福音第十五章(一)
第十五章靈修感想:
- 彼拉多審問耶穌15:1-15。
- 「彼拉多」: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太、以土買、及撒瑪利亞。把耶穌送到彼拉多前面是因為彼拉多是羅馬巡撫,有權力判人死刑,而這些公會成員期盼耶穌被判死刑。
- 「不回答」:根據羅馬的法律,如果被告不為自己辯護,就必須被宣判為有罪。因此「沈默」是被告少有的表現。
- 而猶太公會認為耶穌該死的理由是「褻瀆上帝」。然而到了羅馬政府面前,罪名就改為政治性的「圖謀造反」。他們應該知道這樣的罪名比較能有效的讓羅馬政府關注,而達成殺害耶穌的目的。
- 耶穌的沉默讓彼拉多驚奇,其實這沉默也應驗了(賽53: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 「巴拉巴」:亞蘭文原意是「父親的兒子」。原來是作為人名後的描述詞或別號,馬太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穌巴拉巴」,很可能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穌」。
-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長們控告耶穌的罪名。然而眾人卻選擇要釋放真正犯作亂叛國罪的人,除掉沒有作亂叛國的人。
- 祭司長挑唆眾人,要釋放殺人作亂的巴拉巴,把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抵不過群眾的聲音,就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鞭打後釘十字架15:11-15。
- 「鞭打」: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鐵塊,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畢露,死狀恐怖。
- 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結果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結果情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19:12)中猶太人高喊的話,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自己的統治權而放棄正義。
- 兵丁戲弄耶穌15:16-20。
默想:
- 彼拉多並不想判耶穌有罪。他深悉一旦判耶穌有罪,這樣便有違公義,因而虧損了羅馬帝國的榮譽。他曾經不下四次的嘗試避免宣判耶穌的死刑。他吩咐猶太人,要他們自行調處這件事(約19:6, 7)他打算把這宗案轉交希律,並且打算說服猶太人,叫他們接納耶穌為逾越節特赦的罪犯(可15:6)他又提出一種妥協,聲明他會把耶穌加以鞭打,然後才把祂釋放。顯而易見的,彼拉多是被逼宣判耶穌的死刑。
- 比起其它的折磨,兵士們的戲弄真是微不足道;猶太人發出的種種惡毒仇恨行動與對待,彼拉多的懦弱使他卸責才定出這項死罪。但兵士們的表現,雖然十分殘忍,但並沒有惡意。他們只是循例式的執行釘十字架的任務;所做出的戲弄滑稽玩笑,是他們司空見慣的事,以王的身份去稱呼犯人,如同一齣好笑的童話劇,而這一切的笑謔都是沒有惡意的。
- 這是一連串戲弄的開始。基督徒必須時刻要準備自己受人笑謔的。在義大利曾被火山埋過的龐培城(Pompeii),在出土的牆上,到了今天,仍可以看見一幅戲弄基督徒的粉筆畫。一個基督徒在一隻驢子面前下跪,下面寫上的字:『亞拿斯米利斯(Anaximenes)拜他的上帝。』倘若有人覺得基督徒受人笑謔而難為情的話,好讓他知道,此起昔日我們的主耶穌所受的戲弄,真是微不足道啊!
禱告:
親愛的主!祢為我所受的一切,深深的烙在我心上,雖然昔日祢被判釘十字架的罪名為「猶太人的王」,但祢在我心中真是我的王,我願意隨時被祢差遣,服侍祢。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