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27

請先讀民數記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靈修感想:

  1. 產業分配的新條例27:1-11。
  2. 一般猶太人分配遺產的方式,與美索不達米亞的習俗相同。女兒沒有任何繼承權,兒子才能分配到遺產,而長子可分得雙份(申21:15-17)。女兒僅僅在出嫁時會獲得父贈送嫁妝,婚後就成為丈夫家族的成員,因此不會分得父親的產業,所有的產業是保存在父系家族中。富戶通常還會給出嫁的女兒女奴、田地陪嫁(創29:24,29;王上9:16)。
  3. 27:5顯出會眾們不能決定怎樣處理西羅非哈沒有兒子繼承產業的問題,照正常的處理,西羅非哈的名字與產業將要被塗抹,未出嫁的女兒也不會有產業可以養活自己,但是女性繼承又不符合慣例,因此要問上帝的決定。
  4. 此處的規定精神是要把土地由最近的親人繼承,按36章解釋女性繼承人可能因為婚姻關係,導致本支派土地外流到其他支派,恐日後會演變成支派吞併的嚴重問題。
  5. 關於新領袖的條例27:12-23。
  6. 神預備約書亞作領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約書亞多年來作摩西的助手(出17:9,24:13,32:17),是窺探應許地的十二探子之一(民14:6),並且在窺地的報告中充分表露領袖的信心和勇氣,所以他是最適合接替摩西,領以色列人入迦南地的人選。他的身分及權柄與摩西的不同,摩西是頒發律法的先知,所以祭司要聽從他;約書亞被立為民眾領袖,但要聽從上帝透過祭司以利亞撒用烏陵求問的指示(民27:21)。在律法已頒下的時代,以色列人須按律法行事,特別事宜須透過祭司用烏陵和土明去尋求神的指示(出28:30)。

默想:

  1. 父親沒有兒子,女兒是否能繼承產業呢?在三千多年前,聖經就記載了這樣的案例,這在當時是很前衛的思想,打破了舊有『傳子不傳女』的習俗。在這事上,上帝裁定說可以的,因祂不只是男人的上帝,也是女人的上帝。我們若是忠心跟隨,定意要得著上帝的應許,就必蒙祂悅納,不分男女都可在基督裏得著豐盛的產業。
  2. 從表面看,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是要産業,但實際上,她們是要上帝的記念,要她們父親的名字不從上帝的揀選中剔除。『爲甚麽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她們看重被上帝記念過於得著屬地的好處。一般人都看重屬地的好處,忽略了賜豐盛生命的上帝,我是否也看重上帝的祝福,而忽略了賜福的主呢?

禱告:

親愛的主!因我們不明白祢的心意,也就不敢來到祢面前大膽的祈求。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是明白祢心意的人,她們知道主祢記念那些來到祢面前尋求的人。主啊!我要來到祢面前,讓我明白祢的心意,並且願意行在祢的旨意當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