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讀利未記第十章
第十章靈修感想:
-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凡火被上帝擊殺10:1-7。
- 拿答、亞比戶是亞倫的長子與次子(出6:23,民3:2)。這兩人也見過以色列神的顯現(出24:1,10),算是以色列人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人。
- 「獻凡火」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沒有按規定6:12-13,用了不是從銅壇取來的火。由於10:9頒佈了祭司進會幕不可喝酒的禁令,由此推斷他們的疏忽可能是因為酒醉原故。
- 拿答與亞比戶到底犯了什麼錯,常見的看法如下:a). 香爐盛的火可能不是從燔祭壇上取來16:12。b). 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爐中,而且只可以在贖罪日做。拿答與亞比戶僭越了大祭司的職責。c). 在早晚固定的時間以外燒香。d). 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聖職10:9。e). 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爐中獻上凡火,可能是異教崇拜的傳統方式。f). 所獻的香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出30:34-38),所用香爐也可能不是已分別為聖專供會幕用的香爐。
- 聖經中沒有明確說明拿答、亞比戶到底那裏出錯。各種說法也只是猜測他們可能的儀式錯誤。不過 10:1 說他們「各拿自己的香爐」,看起來他們就是不守上帝與摩西所定的規則,用傲慢的方式來焚燒香進行敬拜。
- 10:5中的記錄,讓許多學者認為這是一種閃電式的擊殺,所以衣服並沒有燒毀,只有人喪命。這兩人是死在聖所前,還沒進入聖所。
- 「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21:10禁止大祭司這樣哀悼。不過此處禁止所有的祭司哀悼拿答、亞比戶這兩個被上帝審判而死的祭司。在上帝面前的職責大過人情。(這也是對拿細耳人的要求,不可奔喪)
- 10:6-7的命令是禁止祭司們舉行或參加喪禮。但10:6後段是為了上帝對祭司的懲罰哀哭。
- 上帝命令祭司進入會幕,清酒、濃酒都不可喝10:8-11。
- 10:8 是利未記中唯一一次上帝單獨向亞倫說話。10:9是指祭司進入「聖所」與「至聖所」的時候,不可以喝酒。「清酒」:平常飲用的葡萄酒。「濃酒」:酒精較多,喝了會酒醉的酒。希伯來詞根的意思是「喝醉」。那個時代成年人的主要飲料就是酒,茶與咖啡都還沒進入當地。10:10-11很清楚的說明:服事時候禁止喝酒的原因是要保持清楚的理性與判斷力。
- 祭司吃祭物的規定10:12-15。
- 此處是撮要的把祭司吃祭物的規定說明清楚。也可能是因為拿答、亞比戶喝了不該喝的酒,所以摩西再重申祭司可吃祭物的規定。
- 祭司們燒掉贖罪祭的公山羊10:16-20。
- 這贖罪祭的公山羊,是9:3,15記載奉獻給神的。贖罪祭分兩種,血帶進聖所與沒帶進聖所6:24-30,沒帶進聖所的祭司 就要吃掉。此次「贖罪祭的公山羊」是屬於血沒帶進聖所贖罪的,所以祭司應該吃掉。亞倫的意思是今天他死了兩個兒子,實在是吃不下嚥。而且祭司中都發生上帝直接擊殺的罪惡,能夠吃聖肉嗎?上帝與摩西都接納這種「人的情緒反應」,沒有進一步責備亞倫一家。
默想:
- 敬拜,是願上帝的榮耀彰顯,帶來平安與祝福,使眾人的心靈因享受到上帝的同在而滿有平安喜樂。因此,敬拜是不能隨便,不能馬虎,更不能參雜個人的私慾和驕傲,否則,沒有得著祝福,反要招惹災禍。在敬拜中,百姓有他們該守的律例,作為神人之間中保的祭司,也有當守的律例。祭司若不謹守律例,所受到的懲罰會比會眾更重,因為他們是屬靈的領袖。
- 亞倫的兩個兒子就因獻凡火〈就是上帝沒有吩咐的〉,被擊殺這段的記載,帶給我們很大的警醒:祭司雖是管獻祭的事,但卻不可隨己意獻祭。祭司是事奉上帝的人,事奉上帝就要遵守上帝的規矩,任意不得。我們要事奉上帝,就要拿掉自己的自我,全然順服的將自己擺上,絕不可任憑己意,隨著自己的喜歡,想怎樣服事就怎樣事奉,因這種不被接納的服事,是白費工夫且自取其禍。
禱告:
親愛的主!在服事中,我們常犯的錯誤就是驕傲自大,當我們的服事很有果效,就不自覺得驕傲起來了,不聽從祢的吩咐,隨著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以致惹動祢的怒氣。求主赦免我們這自主自專的錯誤心態,調整我,幫助我,使我單單仰望祢,單單跟隨祢,只做祢所吩咐的。阿們。
